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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岂能总是小范围征求意见

(2013-03-27 11:26:02)
公共政策岂能总是小范围征求意见
杨于泽

  有媒体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针对社保体制改革具体方案已经有了原则和方向,改革涉及养老金双轨制等一系列社保“漏洞”,目前正在小范围内征求意见。以前常说“集思广益”,现在流行“小范围征求意见”。
  养老金双轨制不公平,需要改革,延宕多年,现在有了改革的原则和方向,可喜可贺。但一说到“小范围内征求意见”,我们心里就不能踏实了。此前,就有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屡屡在小范围征求意见时受阻,长期推而不动、议而不决。养老金制度改革能否闯过“小范围”,我们不敢乐观。
  任何改革都要拟订方案,在这个过程中,于小范围征求意见,似乎是审慎而必要的。但在小范围征求意见意味着已经有一个初步方案,既然要听取意见,为什么不把它公布出来,面向社会集思广益呢?只让小范围的人知情,而“大范围”的人却被蒙在鼓里,这对于“大范围”的人来说就显得有些不公平。
  当然,所谓“小范围”,可以是专家学者或利益相关一方,也可能兼及二者,但肯定不包括利益相关各方,更不是公众。现在不时有这样那样的改革方案胎死腹中,证明“小范围内征求意见”往往是征求利益相关强势一方的意见,从胎死腹中的结果看,利益相关弱势一方常常不得其闻,只有被动接受强势一方意见的份。
  一种更公正的安排是,摒弃小范围征求意见的做法,把改革方案交给大家来讨论,使征求意见具有更大的开放性。当前很多改革受阻于既得利益集团,小范围征求意见又恰恰是征求他们的意见,改革所向与这种偏狭意见本身就不可调和。要消除这种悖论,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的形式应改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甚至干脆采用听证程序。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它让各方都发表意见,并不排除利益相关强势一方自由言说,这就有可能实现各方利益诉求的某种平衡。更为关键的是,公开进行讨论,各方有更大的可能会顾及道义,而不是在“小范围内”蛮横地坚持既得利益。而且在公开讨论的情况下,各路专家可以畅所欲言,政府将会收获很多建设性意见。
  制定公共政策本来就应当按法定程序进行,给政府重大决策设定听证等程序,现在已是大势所趋。今年2月广东出台《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江苏省也计划年内出台类似规范,规定重大决策都要经过听证。一旦公开征求意见或听证成为法定程序,“小范围征求意见”就失去了法律依据,既得利益集团也就失去了“小范围内”否决改革的特权。这对改革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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