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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应当激活手中的预算审查权

(2013-01-23 16: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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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人大代表应当激活手中的预算审查权

杨于泽 


  广东今年在预算审查方面“新政”迭出: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尚未开幕,而省人大代表已于1月中旬收到预算报告,同时还收到了一个U盘,里面装着电子版“大部头”的预算草案。代表在大会前就可以向省财厅发问。

  据当地媒体报道,今年预算报告的内容也比往年详细,省财政厅首次在省两会期间设置财政预算24小时热线,随时向省人大代表解答有关财政预算的疑问。他们还将在省人大会场内设置专门的咨询摊点,现场接受人大代表的咨询。

  由此可以看出,广东的政府财政部门与人大代表之间业已形成良性互动:财政部门准备接受人大代表对预算的审查,而人大代表也审查意识强烈、热情高涨。广东外,其他地方也有所动作,比如湖北省水利厅2012年初也曾“邀请”省人大代表对部门预算进行审查。

  但就我国多数地方而言,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审查还是基本处于无所作为、作为极其有限的状态。现在公众还是感到,政府预算仍旧处于一种被放纵的状态:从2万元一桌的公款宴席可以推知,官员们在“三公”消费方面还是太有钱了。一方面领导强调“过紧日子”,一方面数千亿元的“三公”资金被人民代表大会“签单”,说明人大代表在预算审查上失职了。

  审查与批准政府预算,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职权,这项制度表明,一个地方的预算总盘子以及支出方向不能由少数人做主,而应由全体人民说了算。相应地,每名人大代表受选民托付监管政府钱袋子,对预算行使知情、审查、批准的权力,其手中一票庄严而神圣。 

  但这种预算审查权恰恰被很多人不当一回事,政府提交的预算报告不知所云,人大代表懵懵懂懂,同意票就投出去了,政府单方面的意志顺畅地变成了“人民意志”。结果政府无钱办孤儿院而有钱建豪华办公楼,幼儿园花的是纳税人的钱却只收机关公务员子弟。

  经常有人抱怨制度不健全,而在预算审查上,宪法和《预算法》等都有明确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就是干这事的。自然,预算审查在制度上还没有被完全激活。但如何激活?谁来激活?只能是每名人大代表向财政部门发出质询、询问,给自己不满意的预算安排提出修改意见,甚至投下弃权票、反对票,如此才能把预算审查制度落到实处。

  广东省财政部门配合人大代表的预算审查,是当地人大代表强力推动的结果。2008年,部分省人大代表批评财政预算看不懂,引起巨大舆论反响;第二年,省级预算草案由类级科目细化到款级科目。2011年,省人大代表公开质疑省级部门预算给8所省直机关幼儿园6863万元财政补贴的安排,将机关幼儿园推向风口浪尖,才有地方被迫出来表态“逐步取消”。

  政府攥着纳税人的钱袋子,而民主的要义之一,就是由人民来“管钱”。这是一种理论的宏大叙事,要由人大代表从小处细处担任责任人,工作很琐屑,但责无旁贷。看着给机关幼儿园的不合理预算安排,人大代表不能不提出质疑;面对充裕的“三公”经费,人大代表抡起板斧砍它两斧头合理合法,真可谓义不容辞。

  制度重要,行动更关键。要管住政府的钱袋子,与其说制度没有被激活,还不如说是大家在昏睡。现在民众已经醒来,人大代表应当采取行动了。行动才有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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