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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公车该由谁来监督?

(2012-05-15 19:06:37)
标签:

公车

超标

监督

属地化

杂谈

超标公车该由谁来监督?
杨于泽

 

  人民网5月14日有一则电文,说去年5月国家集中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进行专项治理,严控新增公车,严查超标备车,严查外借和公车私用现象,现在一年时间过去,他们想知道陕西省专项治理的成效,于是派出报道组深入榆林市,发现很多公车配置远超部长级标准。
  中央有文件有政策,媒体找个地方核实落实情况,我们不妨把它理解为“解剖麻雀”,属于舆论监督形式之一。一方面,它可以促使被监督对象“认识错误并改正错误”;另一方面,它有助于决策者对政策进行检讨,有以因应。中央媒体对地方权力的监督,向来受基层民众欢迎,效果若非立竿见影,也往往后效可期。
  但是换个视角,我们的观感可能又不同了:当人民网报道组到处寻找超标公车的时候,地方媒体都在干什么?一个地方的超标公车,挥霍的是一个地方纳税人的血汗钱。既然榆林市有那么多超标公车,那么老百姓何以熟视无睹?当地负责风纪的部门又上哪儿去了?
  据人民网说,“对于榆林的公务车超标配备情况,本网将继续予以关注”,这意味着他们不达目标不收兵,“务求实效”。但我们不妨想像一下,全国“三公”经费以万亿元计,“三公”消费遍布各地的酒店、景点和飞驰的公车上,远在首都北京的媒体无从全面掌握,也就不便监督。
  中央媒体抓一个典型,务求监督实效,似乎使权力受到了监督,其实只是一种监督的幻像:以中国之大,那么多的酒筵,那么多的公车,那么多的公款旅游团队,其被中央媒体碰上并揪出的可能性太小了。“个案监督”往往动静很大,给了公众一种监督的快感,但坏了若干官员滥权的好事,却无损“三公”消费的“大局”。
  对地方权力实施监督,显然有一个“及时到达”的问题,监督必须属地化。地方权力支配地方资源,影响民众切身利益,理应受到当地纳税人和媒体的监督制约。对于权力的滥用,当地民众和媒体有着天然的敏感,在感知上也有时间与空间的便利,相应的监督制约离开他们是不可想像的。
  中国有句老话叫“山高皇帝远”,监督“三公”消费,只能是一种属地化的公共事务。《人民日报》近日说,“制约权力”与“保障权利”是民主政治的一体两面。保障人民的权利,即是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可以防止官员滥权,可以防止“三公”浪费。具体讲,就是要推动民主与法治建设,落实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完善体制机制,让老百姓对本事务有发言权并且说话算数。
  制约权力是有成本的,例如经济成本、人力成本、时间成本等,我们必须选择更高效的办法。中央文件对各级干部的公车排量有明确规定,但即使能够发现违规情形,纠正的成本也太高。但如果由官民直接寻求共识,事情就简单得多,也就不再需要全国统一的标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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