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药品集中招标变成垄断代理机制
(2011-11-21 17: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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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招标垄断俘获医药分离杂谈 |
谨防药品集中招标变成垄断代理机制
杨于泽
我国公立医院用药实行政府集中招标,中标价是医院采购最高限价,其目的是挤出药价中的水份。但央视《每周质量报告》近日随机选取20种常用药,发现它们从出厂到医院的中间利润都超过500%,二三十倍甚至65倍都有,表明集中招标效果与初衷背离。
没把药价中的水份挤出来,药品集中招标反而给药品的水份颁发了通行证。集中招标的一个风险是,它垄断了公立医院用药这个巨大市场,从常识意义上讲,它排除了市场竞争。一旦这种市场垄断与药品流通环节层层加价的行业潜规则结合,集中招标就转化成中标药品对市场的垄断。
本来,消除市场暴利的不二法门是市场竞争,要挤出药价中的水份,必须通过药品流通的充分市场化来实现。我国当前“以药养医”的体制,客观上助长了医院用药的高价偏好,破解之道是实行“医药分离”,让患者凭处方到药店买药。药品集中招标,实际上是在回避“医药分离”的前提下,希望通过集中招标加大议价能力,压低药价。但它不是市场手段,而是行政手段。
药品集中招标已实行10年,结果呈现两极化:一部分药品招标价过低,出现“中标即死”的情况,老百姓得不到低价实惠;大部分药品出现暴利,比如山东方明药业的盐酸奈福泮注射液,出厂价每支0.32元,中标价为18.49元,医院零售价21.26元,中间利润高达6500%以上。统计显示,实行药品集中招标以来,患者药费并没有随之下降,集中招标无功于人民。
由于集中招标垄断了公立医院这个庞大市场,一旦行业潜规则与招标制度勾结,药企就借助“招标垄断”,实现了市场垄断。根据媒体反复调查,各种药品的所谓招标价,实际上给医药代表、医药公司、医院和医生都保留了相当大的利益空间,而且药品招标机构也参与了利益分成。用经济学术语讲,政府药品招标机构被药企“俘获”了,成了其利益代理人。
药品招标机构被“俘获”几乎有其必然性,因为它是唯一的患者代理人,而事实上它又与患者不存在利益一致性。美国也有集中药品招标,美国有数十家大型药品福利管理公司,它们代表医疗保险公司的利益,与药企进行价格谈判,而药店为了吸引保险公司投保人,接受药品福利管理公司招标价。此招标价既符合保险公司利益,又能吸引更多投保人。相比之下,我国的药品招标机构对政府医保、患者利益毫无感受力,药价高,它无所谓。药企的“公关”,药品招标机构人员求之不得。
破解困境的根本出路,只能是实行“医药分离”,让患者凭处方到药店买药。当前药店的药价,已大大低于医院零售价,如果市场规范,药价还会下降。至于药品集中招标,应由目前的卫生部门转交医保管理机构负责,医保管理机构负责医保资金管理,对药价的敏感性比卫生部门要强。同时严厉打击药品市场垄断和行业腐败,规范药品集中招标行为,让药品流通环节干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