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中国农业银行咸宁市咸安区南大街支行看到,窗口左侧墙上挂着一块牌匾:不文明单位。为强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该市6月1日印发《咸宁市单位“门前四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规定对落实“门前四包”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检查结果后三名单位挂“不文明单位”牌子。(湖北日报6月9日)

在各地城市都能看到大量的“某某文明单位”牌匾,企业有,机关有,学校有,但这样的牌匾多了也就有种被贬值的感觉,因为一些所谓的文明单位其实与其他没有挂牌的单位并无明显的区别,雾里看花,有的只是有牌与无牌之分,而此时的文明单位匾牌,也似乎成了某种符号的“批发”,含金量无法辨别。
而这个“不文明单位”的牌匾,反到让人眼前一亮,使人们非常便捷地分辨出这家单位在社会文明建设中的客观排序。显然,这大大提高了牌匾曝光的标识效率,以这种方式衬托了文明单位牌匾的含金量。而同时,这样的标识效率也会以切肤之痛的方式倒逼这家单位全面履行好自己应义的社会义务,早日摘掉负面的牌子。
客观地说,昔日经过考评给一些单位挂上文明单位的牌匾,这在很大程度上确实加快了全社会文明建设的步伐。因为牌匾也是一面社会镜子,对于那些驻足观看者来说,从中可以照见自己的不足,并力争也挂上文明单位的牌匾。这在观客上就起到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的作用,因为人有脸树有皮,明事理,知荣辱,这是激励驱动的本质所在。
然而,过多泛滥的文明单位牌匾,已在很大程度上消减了激励驱动的本质,牌匾没有了含金量,也就失去了镜子的比照作用,你有我有大家全都有,因而在根本上也就没有了本质上的激励驱动力。而此时的匾牌,也就成为了一张张可有可无的纸牌,有它不多,无它不少,失去了它的根本初心。
但也应当客观地肯定,随着城市精细化管理理念的实施与推进,大量中间地带的单位通过自身努力已加入到了文明单位行列,大家都是文明单位,也就不需要一一挂牌。换言之,当文明单位已经成为大多数的时候,那些极少数不文明单位才是被挂牌的对象,反向激励负面典型,精准作用于这些极少数单位起到的效果会更真实。因此,咸宁市经过考评给个别单位挂上“不文明单位”的牌匾,不失为一种激励后进的好办法,这个可以有。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