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草案)》进行一审。全文共三十二条,明确了殴打伤害医务人员、携带刀具和易燃易爆物品等七大类严格禁止的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院安全秩序的行为。同时提出,受到暴力威胁时,医务人员可回避诊疗。(3月26日北京日报)

从过往的新闻中,常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情况,医生一面被打,另一面还要忍受着屈辱给施暴者看病,这让人一方面对施暴者产生愤怒,另一方面又为被打的医生感到心酸。不可否认,悬壶济世是医生的社会职责,但当他们面对暴力袭扰的时候,在第一时间却往往感到无能为力,天大的委屈也要往肚子里咽,而那一刻的医生该受到怎样的保护?这本身就是一道医患间的命题。
这次北京市正在审议的《规定》提出,“受到暴力威胁时,医务人员可回避诊疗”。显然,这对于保护医务人员自身权益来说,是一种现实层面的巨大进步。因为较以往来说,遇到施暴者的医生并没不能马上回避诊疗,而法律的介入也只能是事后之为,而这在“第一时间”上,就会给施暴者的暴力行为留足了空间,而对于医务人员来说,这个空间,恰恰是他们不能得到届时保护的巨大空洞。
医患关系的紧张,常常使医务人员感到无奈,但这并不是医务人员的不期而遇,而是一种现实状态下的必然趋向。因为在一些施暴者心里一直都固执地认为,我对你实施了暴力,只要法律还没有介入,那你就还要为我看病,如果你不看,那就是你缺少医者仁心;而因对施暴者来说,心理没有任何压力,相反,无论将医务人员打骂到什么程度,施暴者都会是那一刻失去理性的“胜利者”。
对于紧张的医患关系,各地医院也都曾出台过一些内部的“忍耐制度”,即在任何状态下都要以患者为先,即便被打得出了血,也要强忍着为施暴者看完病,这就是“忍耐制度”的核心。虽然这很不公平,但医院出于对医者仁心的维持,也只能委屈医务人员,显然,医院的这种平衡做法,也是出于更大的无能为力,即医院无权作出在医务人员受到暴力袭击时的可回避诊疗制度,因而,也只能从约束医务人员的单一视角出发,以求得某种委屈的平衡,这也是医院最大的无奈之举。
而这次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则从更高的层面,拟定了解决医患关系的独特角度,即将全部背景也同时放在了施暴者的视角里。换言之,就是要让施暴者直观地看到在不理性的时候打了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就可以有章可循地回避诊疗,而这会使施暴者在行为之前感到自身的压力,也就没有了那种失去理性的“胜利感”。
解决医患关系的紧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要有严厉的法律设置和介入,也要有行业通行的规章制度;既要有医院做出的某种单方面克制,也要有从施暴者视角里感到的必然结果,即对自己的某些不利。对于解决医患关系问题来说,一项好规定的核心价值,并不是让医务人员无休无止地委曲求全,而是也要从施暴者视域出发,在施暴之前就会让他们看到自己可能面临的囧态。
因此,这次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草案)》提出的“受到暴力威胁时,医务人员可回避诊疗”,是对社会公平正义更高层面的注释,它纳入了从施暴者视域看待全盘问题的路径,让欲对医务人员施暴者感到,“行善者,诸事顺;行恶者,诸事绊”,这为将来全面制度化解决医患关系紧张问题,给出了社会心理依据和独到而客观的重要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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