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是社会文明的指标,但难在理念的提升,分类虽然“繁琐”,但受益者会是所有人
再过一周,《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正式开始实施。这个条例之所以引人注目,在于其标志性意义:在进行20多年倡导工作后,上海率先将垃圾分类纳入法治框架。通过立法,上海市明确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4种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确立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和相应法律责任等,比如,个人如果混合投放垃圾,最高可罚款200元。(人民日报海外版6月24日)
垃圾分类,在一些地方终于将走出实质性的一步,在这一步即将到来之前,社会对“垃圾围城”的情况已经给予了充分的讨论,共识在循序渐进中达成,这是这社会文明的一种共进行为,也是所有实质性举措的重要前提,从这个角度来说,社会文明的进步又有了更高的新坐标。
但从网上反馈可以看出,对于上海即将实施的垃圾分类,也引发了不少人的吐槽。其中最核心的麻烦在于,对于繁琐的分类标准人们一时还无法弄清,诸如其中干垃圾与湿垃圾的区分和有害垃圾的区分,有很多是字意不能准确表述和概括的,这使得居民为此感到有些烧脑。
继而也有人说,这样的分类太过复杂,给居民带来过多的不便,因此怀疑垃圾分类实施的可持续性。客观地说,垃圾分类确实会给一些居民带来不便,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任何新生事物的出现和文明的进步,总会伴随着意识与习惯的更新,尽管一开始会有一定的不适应感,但新习惯形成了就会成为一种更加文明的自然行为,受益的会是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人。
垃圾分类看上去有些难度,但其实并不是那么难,如果按着宣传图上所示的标准仔细看一下就会发现,根本没有什么难度,只不过是将人们的原有认知规范化地调整了一下,和进一步精细化了而已,凭人们的常识完全能够梳理清楚,只是需要额外花一些时间去操作。
但也有不少人发问,垃圾既然是资源,那就谁有用谁拿去好了,何必还要分得这么仔细。毋庸置疑,垃圾就是资源,但这种资源的价值半径很小,直接价值远远低于几公里内的运输费用,而只有经过了分类的垃圾才能成为可利用的资源,否则,未分类的垃圾是无法产生经济价值的,犹如矿产资源过于分散和稀薄,是不具备开采价值的道理一样。
因此,不管是干垃圾还是湿垃圾或是有害垃圾的界定,它依据并遵循的都是目前处理条件下的后期化可操作标准。换言之,目前对垃圾分类的后期处理能达到什么程度,决定了目前分类的施行标准,而这其中,当然会一定程度地存在诸如干与湿以及是否有害等标准的现实化甚至是“复杂化”的制定,否则,垃圾分类就不可能产生完整的价值产业链,当然也就很难持续下去。
因此,垃圾分类本质上就是通用过人人参与提高富集资源含量的过程,只不过目前条件下必须要经过居民的自觉行动才能前置化完成。而之所以一些人有一定的抵触情绪,其实并不是因为它很难,而是因为意识和理念上还没有进入适应阶段,客观上这也需要一定的过程,但垃圾分类本身也是对居民习惯性认知的一种提升。
诸如《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除了细节以外,它还是一种大势所趋的社会文明导向,在细节方面可能会存在一些不尽完善之处,但任何事物的进步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它需要居民们在遵守中提出更加合理化的建议,丰富更多的细节,同时,也需要相关机构倾听民意,更加优化管理内容,把好事做得更好,双方互动,使之持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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