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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欢案”波澜再起:这次,才是人们最想看到的结果

(2018-10-17 11: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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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欢案”波澜再起

时评

——拔除“保护伞”,是对法治环境的一次净化

1016日,山东省聊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官方网站通报称:对冠县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韩红光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冠县监委给予其撤职处分。韩红光的具体问题之一,就是给与“于欢案”密切相关的吴学占涉黑团伙充当“保护伞”。至今,被查处的公职人员已达20人。不知这个数字是否仍会继续上涨,但可以确信的是,对这些公职人员的进一步处理绝不会轻易告结。(中国青年报1016日)

“于欢案”波澜再起:这次,才是人们最想看到的结果

对“于欢案”过程中的一波三折,人们还是记忆犹新,如果将过往的新闻报道串连起来就会发现,前面的诸多报道其本都是当地公安部门给出的通用口径,这些口径的中心用意就是对“于欢案”被判无期徒刑站脚助威。但随着良心媒体的深入跟进,则报道出了更多与之相关的新情况,应当说,是良心媒体撕开了案件的内幕。

然而,这个过程并不顺利,因为与此同时,当地相关部门也改变了宣传套路,虽然不再直接表述“于欢案”被判无期的正确性,但也还是以各种说法给自己辩解,只是套路上不再那么强硬,不过,本质上依然是从多个主观角度来维护自己所谓的“正确性”,甚至,还搬出了一些法学家来为这个案明显量刑偏重的案件做出“合理解释”。

而那时,人们已经清晰地感到当地相关部门的某种暗流涌动,是一股看不见的力量,在左右着案件的主要方向,其至,在一些关键的节点上也起着核心的主导作用。但是,人们并不知道暗中的力量到底出自何方,也不知到底是何方神圣,只感到这个案件的前因后果水很深,这不是一般人能透视的雾里看花,更不是于欢一家人能扛得住的。

“于欢案”波澜再起:这次,才是人们最想看到的结果

然而,一切都会有云开雾散的时候,于欢面对母亲受辱的场面愤而杀人,一审被判无期徒刑,这一相对偏重的量刑引发了严重的社会争议,最终在高层的介入之下,于20176月,山东省高院认定于欢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对于欢改判有期徒刑五年,这起案件本身,也取得了一个公众广泛认可的审理结果。

而这个案子改判的同时,也让人们看清楚了背后那些暗中力量到底是谁,从山东省聊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这次的通报中,人们可以看出,暗中力量其实就是当地公安部门里的一些公职人员,一个不大的地方,涉案人员已达20人,这令人触目惊心。而且,他们涉黑程度之深,涉黑程度之广,涉黑时间之长,足以使人们感到“保护伞”的暗流是多么的不可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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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现在,一切暗流涌动之下的东西都已水落石出了,但这也引了人们的深思,当地相关部门的“保护伞”到底是怎样形的?而这个问题的本质方面,则在于一些地方法治土壤的成色有多高,如果环境土壤的法治成色高,那么就不容易出现这样的窝案问题,反之,法治环境不如人意,那么就会出现诸多衍生现象。

而这次,从山东省聊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通报可以看出,对这个案件的前因还要继续深挖下去。应当说,这是一种质的进步,因为它没有停止于对“于欢案”的纠偏上,而是找出了致偏的深层根源,那就是内部的“保护伞”,而这一切的举动,则是对土壤环境的一次彻底净化,这些,才是人们更希望看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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