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偷税案坐实:是崔永元的胜利,还是税务部门的失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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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范冰冰偷税案坐实 |
10月3日,范冰冰“阴阳合同”一案终于尘埃落定。从税务机关调查核实情况看,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摄制过程中,以拆分合同的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税务机关依法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作出相应的追缴和处罚决定。范冰冰所需补缴的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加在一起超过8亿元。(正义网10月8日)
范冰冰“阴阳合同”案终于坐实,对此,公众并不感到意外,因为在较长时间的舆论发酵中,人们从各个角度看到了范冰冰可能存在的偷逃税问题,这并不是因为公众都有审判官的眼力,而是因为问题并不复杂,基本的脉络已经清晰可见,缺少的只是官方的确认。
从崔永元的曝料中,人们已经发现了不少圈内的秘密,其中关于范冰冰的那部分,已经有了很细致的证据,而人们等待的只是官方将这些内容的梳理和审定,而现在,官方不但给出了审定,而且还计算出了范冰冰所需补缴的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加在一起超过8亿元的详细数值。
也许大家还记得,范冰冰在之前面对网上质疑时,曾经是信誓旦旦,并声称将以法律的方式维权,但仅仅过了几个月的时间,一切就都水落石出,无言以对之后,便向社会发布了致歉信,称“最近一段时间,我经历了从未有过的痛苦、煎熬,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反省,我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深感羞愧”。
但是,范冰冰在致歉信中所说的“最近一段时间”,显然指的是被崔永元曝料之后的一段时间。然而,《大轰炸》的拍摄时间是2015年,换言之,范冰冰在3年的时间里都没有对偷逃税款感到过羞愧,只是在被崔永元曝料之后才感到了“痛苦和羞愧”。
而这让人不禁发问,如果没有崔永元的曝料,范冰冰是否还会继续“无感”下去?答案基本是肯定的,因为在圈子里这是稀松平常的事,只是大家心照不宣地相安无事而已。因此,对于范冰冰这样的道歉,其实并没有什么真意,表达的不过是她所谓“以法律方式维权”的失意而已。
但随之而来的另一个深层问题是,如果没有崔永元的曝料,江苏省税务局难道就真的一无所知吗?这几乎不可能,因为连非专业人士都掌握的事,专职部门不可能不知道,只是出于某种复杂原因也与范冰冰一样患上了“无感”的病症而已。
打击偷税逃税,由其是对于高收入群体,最终要靠税务部门的全力稽查,这是税务部门的法定职责,更是税务部门存在的依据,而如果没有了这些,税务部门的存在也就成了一种摆设。但从这个案子来看,相关部门并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只是跟在崔永元后面放了个马后炮而已。
据新华社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已责成江苏省税务局对在范冰冰偷逃税案件中,因管理不力、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依规依纪进行了问责,但这只是亡羊补牢。而如果税务部门总是将自己的职责让崔永元们代替,那么,亡羊补牢就会成为无休无止的连续剧,范冰冰们依然会成为其中一个接一个的主角。
因此,范冰冰“阴阳合同”一案,对于当地税务部门来说应当是一次警醒,不能因为范冰冰是名人,就睁只眼闭只眼,这其实是对自己法定职责的无视,也是对自己存在依据的减损。对于各路名人,一定要讲法律,只要是法律禁止的事,相关部门都应当亲力亲为,而不能总是充当马后炮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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