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郭美美”带来的信任危机,折射社会监督的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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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郭美美”带来的时评 |
——遏制新版“郭美美”,需引入第三方审计监督
提起郭美美,很多人把她和红十字会联系起来。云南普洱市红十字会也出现了“郭美美”——李艳萍担任出纳期间,把国家救灾款当成自家的钱,只要腰包里没钱花了,填一张现金支票就取出来花,主要用于美容和购物,8年时间,她先后挪用救灾款247万余元。李艳萍交待,她没有会计证,虽然对财务不熟悉,但时任领导还是让她担任出纳,并一个人同时握有财务章和财务印鉴。近日,普洱市思茅区法院公开审理这起挪用贪污救灾款案。(春城晚报9月17日)
从这则新闻中可以看出,在一些地方的红会想当个“郭美美”,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既可以找个干爹当大树,到处炫耀自己的富有,也可以玩转时任领导,将本应分开管理的两个重要印章同时握在自己的手上,公私不分,想花多少就取多少,将国家救灾款,当成自己的小金库。而这样的李艳萍,就是新版的“郭美美”。
从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来讲,财务章不能给出纳员拿着,换言之,会计与出纳不可以同时掌管两个通行证。其中的道理很简单,二者在处置款项的时候必须是相互制约的关系,这是制度设计的根本目的,同时,也是规范财务健康运转的制度性保障,而失去了这些制度,便会乱象频出。
然而,李艳萍却得到了时任领导的许可,可以同时掌管两个关键印章,这本身就是那位时任领导对制度的实质性摧毁。而这对于内部监管来说,就等于形同虚设,所有的票据都可以随意拼凑,所有的支出走向都可以临时“设计”,总之,一路顺风,一路绿灯。
所以,在这8年的时间里,李艳萍才能在如入无人之境的情况下为所欲为,先后挪用救灾款247万余元用于美容。而在这8年的过程中,由于财务制度的化为乌有,李艳萍在挪用救灾款的时候才可以达到左右逢源应对自如的境界,就像左手换右手,右手慢动作重来。
红会的救灾款,是灾区灾民的救命钱,这样救灾款,本质上是来源于社会各界人士对红会的充分信任。然而,对普洱市的红会来说,已经严重透支了社会的信任,但是,这却并不是仅仅给普洱市的红会带来了信任危机,而是在更广谱层面上,还会给所有的红会机构带来整体上的信任危机。
从普洱市红会出现的新版“郭美美”来看,折射出的根本问题就是整体制度的失守与崩溃,其中当然有时任领导的个人原因,和机构内部的多重瓜葛。但不能忽视的是,同时还存在着另一个更加重要的原因:那就是社会第三方监督的缺位。可以试想一下,如果有社会第三方审计部门的时时介入,就不可能衍生出新版的“郭美美”。
因此,对于普洱市红会现的这个新版“郭美美”,其实也是对全国各地红会的一种警醒。从内部管理来说,加强制度建设,保证制度坚挺,是红会健康运转的基本前提。而从社会层面来说,还要强化社会监督,透明运转方式,引入第三方审计,并适时公布灾款账目。唯此,才能从根本上修复社会公信力,和社会各界人士对红会机构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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