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察“一招擒拿”抱孩妇女:暴力执法,不和谐的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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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警察“一招擒拿”抱孩妇女时评 |
今天一则民警制服抱娃女子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显示,一名抱着孩子的女性与民警发生争执,这个过程中孩子也一直在痛哭。期间,这名女子用手推搡了民警,民警将女子绊摔在地将其制服,但女子怀中的孩子直接摔倒了地上。这则视频在网上引发众多关注,有消息称事件发生地点为上海松江。北京青年报记者联系上海警方,警方透露已经知道此事,目前正在调查中,之后将发布相关情况通报。(北青网9月1日)
尽管这名抱着孩子的女性,确实有可能存在着不对地方,但不管怎么说,她还是弱者,况且,怀中还抱着小孩。而在这中情况下,警察并不是不能执法,但对这样弱势的妇女来说,警察并不具有使用暴力的必要性。因为在日常生活中,确实存在着弱者违法的情况,但暴力的使用,只能是最后的底线,而在这之前还有很多方式可以使用。就针对这位可能存在违法情形的妇女来说,完全可以给予人性化的处理方式解决。
暴力执法,受伤害的不仅是当事人,而且还是全社会的所有成员,因为公共权力是保障所有社会成员的力量,它一旦失去了控制,也会给所有人造成巨大的伤害,今天受到伤害的是抱着孩子的女性,明天就可能是社会成员中的任何一个人。在这个视频中,人们看到的是公共权力的失控,这在社会心理层面就会形成一种公共危机感,而这样的社会公共危机感,并不能通过事后的解释,就能完全化解。
另一方面,暴力执法,伤害还是法律本身的威严和社会对公权力的信任,因而,要修复这些对社会的多层面伤害,就要从法律上和公权威信力上给出公共性的依法处理结果。这不是针对一个当事人的事,而是针对全体社会成员的必须程序。对于任何公安部门来说,它本身就应当是一种法治的氛围环境。但在有些公安部门中,却恰恰相反,而在这种与法治氛围被道而驰的环境中,形成什么样的执法习惯,就会有什么样的习惯养成。
这位警察“一招擒拿”抱摔孩子妇女的行为,其实就是一种出自平时相同氛围环境的习惯性使然,而这种暴力的基础则是权力意识自上而下给出的暴力倾向,如果将这一切归结到一起,这位警察在行使暴力时的“自然流露”,也就成了这位警察所在环境的最真实写照了。
在法治建设的大背景中,依法执法,人性化执法,应是所有执法者的行为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但实现中,这一目标的前提就是平等化意识,而且这种平等就是社会大尺度的平等,不应被执法者局限地涂上本地色彩或分成三六九等。即使这位妇女真的犯了很严重的错误,那也应当按着法定程序来处理,而不能是简单地给与身体上的暴力。
因而可以说,这位警察“一招擒拿”抱摔孩子妇女的行为,其实是一些地方特定法治环境的必然产物,同时也是一些地方法治建设中不和谐之处的现实投影与折射。但遗憾的是,在一些地方,一些执法者并没有意识到这些,但这冲淡了全社会法治建设大背景应有的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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