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教师兼职兼薪弊大还是利大教育时评 |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指出,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包括允许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工作获得合法收入和允许高校教师从事多点教学获得合法收入,推动精品教材和课程等优质教学资源的社会共享,授课教师按照市场机制取得报酬。(新华网11月7日)
每个学生都想进入名校学习,这固然与学校的历史名气有关,但除了既有的名气以外,优质的师资队伍更是支撑一切的本质所在。对于学生来说,名校难进,名校难求,这是一种身处“围城”之外的无奈,因而也无法共享到社会优质教学资源。很明显,其背后的问题在于优质师资队伍过于集中在一些名校中,以至形成了这样的“围城”。
但对于学校中的教师来说,其实也是处于这种“围城”之中,尽管他们也想发挥出更大的社会价值,同时也给自己带来更多的经济收入,但由于机制的禁锢,并不能突破围城之限,这就使得他们只能困顿于狭窄的外延之内。从优质资源社会共享角度来说,这是一种巨大的浪费,因为它将社会优质资源隔绝于极小的范围,无法产生流动性社会效益。
这次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教师可以适度兼职兼薪。这宽松了机制的禁锢,使教师可以在市场机制中发挥更大的社会价值,同时也可以增加个人经济收入;最关键的是,在这个过程中可以逐步实现优质师资队伍的均衡化。而对于很多学生来说,即使进不去名校,也照样可以共享到社会优质教育资源。因此可以说,这里面的合理流动性,在一定程度上疏缓了优质教育资源过度集中的问题,破解了学生与教师的双重围城。
但是,国务院这个意见指出的“教师适度兼职兼薪”,对于学校来说,还有些不易把握。如果过松,可能会对教师的校内本职工作带来冲击,这对教师既有的本分之事极为不利,也会在过度流动中对在校学生带来教学连续性方面的减损。而这类情况一旦出现,就会使这个意见的原本意义大打折后,从而便可能失去这个意见的根本价值。
因此,国务院下发的这个意见是社会的利好,但还必须要有细则的跟进与分解,使这个利好政策易于把握,便于操作。既不能过松,对教师原有职责带来冲击;也不能过紧,使国家层面的宏观意图无法落地。但这些都需要通过切实可行的细则制定来多层次、多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实现。
关注《力量时评》公众微信号LLSP-A 或扫二维码,内容随时更新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