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四川南充原副市长邹平案在四川省巴中市中院尘埃落定:邹平被确认犯有受贿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和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在邹平当蓬安县长时期的一次会上,时任县委书记说,县上某些领导过年过节就背着包在县委到处转,就是希望大家给他送钱。这话针对邹平,没想到邹平随即顶了回去:“书记,你吃肉我们还是要喝口汤撒。”
邹平回敬县委书记的话,倒像是个段子,这个段子虽然不能成为书记吃肉的证据,但如果将这个段子表达的中心意思,从蓬安县这个特定的地方抽离出来,而放在更大的官场范围里,却较符合当下人们对权力腐败的既定认知。那就是在多个官员同时腐败的情况下,权力大的一定处于“吃肉”的上位,权力小的一定处于“喝汤”的下位。这不是谁能随意码放的位置,而是在各式权力交易中形成的“市场定位”。因为行贿者明白,打开一个权力闸门,远比打通几条权力溪流要划算得多。
但之所以行贿者也愿意给一些权力溪流们几口汤喝,并不是真要找他们办成什么大事,而是怕他们起到“做酒不甜做醋酸”的搅局作用。所以给上他们几口汤喝,就像夜里上坟,在正式烧纸钱之前,先要在圈外烧点小钱一样,因为行贿者都很明白,“阎王好见小鬼难缠”,给几口汤喝烧点小钱,把小鬼打发走了然后才可能长驱直入,直奔阎王办大事。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个现实逻辑的存在,才有了吃肉与喝汤的“厚此薄彼”。
然而,作为特定的腐败官员来说,腐一次也是腐,腐百次还是腐,与其小打小闹,倒不如玩些大手笔。然而,大手笔并不是谁都能做得来的事,因为没有人会给小鬼烧大钱,也没有鬼会为小权力推大磨,要想玩成大手笔,就要有与之相配的权力当量。在行贿与受贿的权力生态圈里,“四两拔千斤”这样所谓的技巧,早已沦为一种大哥给小弟的传说,有多大权力,就要卖出多大的价钱,这就是权力交易的规则,也是对来之不易权力的利益最大化使用。
因此,对于邹平当县长时回敬县委书记的那个段子,正表达了邹平对县委书记权力的一种“敬”,在他自己的内心,这种“敬”也是一种对更高权利的想往和崇拜,当然还有着一些对想象中“厚此薄彼”的积怨。但邹平只要想继续腐败下去,就不会安于“厚此薄彼”的现状,他一定会想尽办法增加自己的权力当量,以此来圆满玩大手笔的内心冲动。其实,这是一种很难完成的事情,因为每一次升官,从选举过程再到组织部门的审核制度,都会是一次次顶级严格的硬件监督过程,这不是一个游戏,而组织部门的审核制度更不是一个想改就改的游戏软件。
但邹平在增加权力当量的过程中,却犹如进入了无人之境,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办不到的,没有最好的手段,只有更好的手段,组织部门的审核制度真的成为了邹平可以重新设置的游戏软件。2010年9月,邹平组织“贿选”,这次是为在南充非定向推荐市厅级领导职务后备人选、南充市级领导班子换届推荐拉票。邹平安排了蓬安县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接待办、县水务局等23个部门的27人帮他送钱,共145.6万元;有192人收到了邹平安排人员送的现金,3000元至1万元不等,共计133.31万元;另有7人是邹平亲自送的钱,共计5.5万元。就这样,在严格的组织制度面前,邹平成功地当上了副市长,从一个“喝汤”的人,华丽转向为一个“吃肉”的人。但这也是一次权力的递增,邹平在另一个维度上,以他的“四两拔千斤”之术改写了严格的组织制度。
这样大规模的贿选,可谓是发生在组织部门眼皮子底下的奇迹。因为参与其中的很多部门和人,本身就是组织部门经常走访的对象,并有着较为固定的常态工作关系,再说这样大规模的贿选,即使没有外界的举报,组织部门也应当从邹平的兴师动众中听到异常的动静,何况还有着这么多制度的触角在里面。然而遗憾的是,所有的一切都成了事发之后的马后炮,这场游戏从开始到一路通关,竟然没有发生过组织上的卡壳,这不禁要让人发问,组织部门及组织部门的制度作用都上哪去了?
但其实,这已是一个苍白而多余的问题,因为邹平所作的一切,并不是因为组织部门没有制度,而是因为与组织部门结为常态工作关系的一些人,和一些本身组织部门的人,已经喝了邹平给的“汤”,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人已是邹平的个人财产,而已不再是组织部门赖以执行制度和行使监督的根系。组织部门确实是有制度,但这些制度已经被喝过邹平汤的人织了个包围圈,制度和监督已被这些人孤立了起来。而无人执守的组织制度与监督,也只能成为一杆没有忠诚战士握在手里的枪。
因此,从邹平放出的“书记吃肉我喝汤”这个段子,转变到“邹平吃肉组织战线喝汤”这个现实可以看出,组织部门的建设绝不仅是纸面制度本身的建设,而更多地应是一种对组织战线全体人员忠诚度的建设和提升,不但要有完善的制度这杆枪,更要有忠诚的战士来握住它,这应当引发组织部门的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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