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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考试安排失误害了考生
晨雾 / 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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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必不可少的考试,安排在同一天,不管是陕西省招办还是北京外国语大学哪一方先确定考试时间。考试时间“撞车”完全是有关部门考试安排失误造成的。
(晨雾点评:本文的基本观点和倾向是正确的。但是本文作者对高考规则并不熟悉,因此文章写得很不专业。这里,虽然两个必不可少的考试。但是碰巧安排在同一天。考试时间“撞车”却未必完全是有关部门考试安排失误造成的。为什么这么说?现在按照教育部高考改革的要求,全国各省(除上海市以外)都实行了考后知分报志愿。6月8日结束高考后,要至少留出两周时间阅卷和分数统计的时间,这就是23日前后公布高考成绩和分数线。志愿填报在6月底完成,才能保证7月初开始的高招录取。这样算高考后因招生需要的各种加试(自主招生,特殊招生测试,口语测试等)只能在6月9日-22日期间举行。看起来有十几天时间,但是考虑到这些考生需要占用高校的场地,为了不影响高校正常教学秩序,只能安排在双休日。这样一算,以2016年为例,就只有6月11/12日,6月18/19日这四天。这时候有90所高校的自主招生测试,各省的外语口试等,而各种测试多为周六报到,周日测试。因此发生考试撞车一点都不意外,而是发生概率很高的事情。而且一旦撞车很难调整。因为无论怎样调整,都很难避免再与其他高校的考试撞车。因此,陕西省高招办和北外确实都有错,但是无论是批评陕西省高招办,还是批评北外,批评重点都不应放在考试撞车和撞车后的调整上,而是别的错误。)
(晨雾点评:作者把“北京外国语大学作出了调整,承诺不需要陕西省的口语成绩,实际上也就把选择权交给了陕西省招办”作为一种赞许的口气来表述实际上是欠妥的。因为《2016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第十九条规定:“依据学校学科专业特点,除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不组织高考外语口试的省份外,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且成绩合格。外语口试的组织及口试内容和成绩由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我校不再单独组织外语口试和专业面试。”。北外的综合评价招生也是属于北外招生大框架下的,也应当遵守北外招生章程的规定。因此北外擅自对外宣称其综合评价招生录取不需要陕西省的口语测评成绩是不严肃的。也是对地方招办的不尊重。特别是《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报考外语专业及其他要求外语口试专业的考生,除参加统考外,还必须参加外语口试。高校无权用自己的意志干涉地方招办的招生政策。同理,陕西省招办提出“让北外在4个的计划基础上再增加3个名额”——若北外将7名面试通过的考生全部录取,就将7名考生全部投档”也是同样违反了陕西省和北外的招生规定。当然陕西省和北外的招生规定再此是否不妥,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杨三喜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6年07月07日
信息来源:2016-07-07 《中国青年报》
http://zqb.cyol.com/html/2016-07/07/nw.D110000zgqnb_20160707_7-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