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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优生及等级运动员4月21日统测

(2012-03-28 23:41:11)
标签:

北京市

北京教育考试院

体育竞赛

北京考试报

测试

杂谈

分类: 高考政策与规定

体优生及等级运动员4月21日统测

 

晨雾 / 转帖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北京市2012年高中体育竞赛优胜者及等级运动员测试将于4月21日举行。届时,考生要携带准考证等材料到首都体育学院参加测试。这是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了解到的。
 
  符合北京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在高中阶段获得北京市体育竞赛优胜者以及获得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运动员)称号者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且经过学校、区县、市级三级资格审核后合格的考生,均可参加此次统测;而在2012年北京市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中达到B级以上(含B级)的考生,可不参加高中体育竞赛优胜者及等级运动员测试,直接享受高考照顾加分政策。
 
  体育竞赛优胜者或等级运动员统测项目有15项,分别为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排球、手球、棒球、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跆拳道、健美操和定向越野。4月18日前,报名单位把测试准考证发给考生。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持准考证等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4月30日至5月9日,北京教育考试院将测试合格考生名单上网公示,公示最终结果在5月12日前由区县高招办通知考生。届时,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edu.cnwww.bjeea.cn)查询测试成绩。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参加北京市高中体育竞赛优胜者及等级运动员统一测试且成绩合格者,可享受高考录取加分政策,即录取时可在原有分数的基础上加20分向招生院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
 
  已通过高水平运动员全市统一测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不再参加体育竞赛优胜者及等级运动员全市统一测试。未通过高水平运动员全市统一测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如要享受高考录取照顾加分政策,则必须参加体育竞赛优胜者及等级运动员全市统一测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信息来源:2012-03-28《北京考试报》
http://bjksb.bjeea.edu.cn/html/ksb/zhongyaoxinwen/2012/0328/419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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