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试点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改革
(2010-12-23 14: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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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试点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改革
尝试政府牵头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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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 坤)
合作办学的专业领域将围绕高新技术和现代制造业、文化创意产业、金融产业和现代农业4大产业和教育部批准北京市11所高校开设的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本科新专业而确定。这意味着北京市将在纳米材料与技术、物联网工程、能源化学工程、能源经济、新媒体与信息网络、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智能电网信息工程、资源环境科学与工程、数字电影技术等专业领域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
据介绍,目前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都是由学校提出申请报政府审批的自下而上的行为,此试点项目尝试由政府牵头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举办首都紧缺、急需、空白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学校组织实施,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
试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实施,对国外高水平大学提出的要求,如与现行政策不符,将视情况给予适当突破。主管部门将缩短审批时限,简化审批手续,批准学校出国洽谈或由北京市教委组团出国举办推介会。
据介绍,本试点项目将积极争取市财政投入部分资金,实施项目学校投入配套资金,以降低学费吸引优秀生源。
(2010.12.22)(615期)
信息来源:2010-12-22《北京考试报》
http://bjksb.bjeea.cn/221804480671252480/20101222/551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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