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合作办学问题给Fenny的回复
晨雾 / 文
这篇文章本来没打算发。
我与Fenny(母亲书斋)在三年前就讨论过关于上交密西根学院的合作办学的合法资质问题。今天早上看到Fenny的文章《交大密西根学院的教育部许可证编号:MOE31USA02DNR20010141O》后,我在她的文后跟了一段评论。谁知道过了一会儿就被删除了。我知道肯定是新浪系统干的事,我的文字里面肯定含有某些“敏感词”了。好在我多了个心眼,文字留了底。可是我实在看不出哪些是敏感词。感觉最后一句在批评相关部门不作为。于是我把评论分成两部分重新发,那句话单独放在后面。要删就删哪一句话吧。
今天一天在忙其他的事情。晚上有空再上来看。嘿!后面哪一句话倒是保留下来,前面的哪一大段被删除了。
于是我又试图给Fenny写纸条,结果系统提示:不能使用此类特殊词汇,请重新输入。
我被逼得没办法了。只好在博文中把我的观点表达出来。我今天早上在Fenny文章后面的评论中写道:
谢谢fenny。
其实晨雾虽然从一开始就有疑问,但是对这几所学校合作办学的合法性从来没有怀疑过。晨雾的疑问是,既然都是经过了教育部的正式批准,为什么至今在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上还没有公示?
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上的“中外合作办学就读注意事项”是这样写着的:
就读中外合作办学应该关心的主要问题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的相关情况,在就读中外合作办学时,建议特别关注和认真了解以下六个方面的情况:
一、关注所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是否是经过合法审批。最主要的是要查看办学者是否能提供审批部门所颁发的同意其办学的文件。其中,新批及已完成复审省市通过复审的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包括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与机构)名单,目前已通过教育部中外合作监管工作信息平台、教育部网站、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
www.jsj.edu.cn)予以公布。可通过登陆以上网站查看相关信息确认所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是否合法。
……
试想:当一位家长打算为孩子选择上海交大密西根学院的时候,在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 www.jsj.edu.cn)查询不到的时候做何感想?既使在今天,上海市教委已经公示了。可是上海交大是面向全国招生的,其他省市的考生怎么会去看上海市政府的网站,看上海的报纸。
我还告诉大家一件事情,有一位有同样疑问的07家长曾经打电话到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咨询,没有得到正面的回答,得到了一个“劝告”:有那么多普通招生的大学,你为什么非得选择合作办学的呢?建议你最好选择普通招生的。
合作办学好,还是不好。家长会通过各种渠道了解。人家给你打电话就是想证实一下学校的合法性。你给人家的“劝告”只能让人家产生更多的“遐想”。
如果我们的相关部门总是让老百姓“猜疑”,我只能说他们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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