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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为什么会“录低不录高”?

(2009-08-12 12:29:23)
标签:

高考

高招

录取

广东省教育厅

考生

低分

教育

分类: 晨雾原创

高校为什么会“录低不录高”?

 

晨雾 / 文

 

    2009年08月10日《成都商报》有一篇报道《分高落榜 考生索赔两元精神损失费 -- 广东考生状告广东省教育厅及四川某高校》,广东考生小苏今年高考612分,其第一志愿填报四川某知名高校但未被录取,另一名605分的考生却被录取。小苏将广东省教育厅和该大学告上法庭。广州市越秀区法院证实已立案。

 

    本文报道的焦点在:“612分未被录取,605分却被录取,这是否公平?”

 

    文章中披露的原告小苏填报的六个专业录取情况如下:
  第一专业:金融学最低分为637分
  第二专业:会计学 最低分为616分
  第三专业:财务管理 最低分为627分
  第四专业:金融学(证券与期货方向) 最低分为621分
  第五专业:法学 录取的考生最低分为605分,但该分数是填报该专业为第一志愿的考生分数
  第六专业:税务 最低分为622分

 

    612分唯一可能被录取的就是法学专业,因为该专业录取最低分是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该专业的605分考生。

 

    问题转变为:第五专业的612分和第一专业的605分,应当优先录取谁?

 

    这完全取决于高校的录取规则是怎样规定的?

 

1.专业志愿级差的影响:

 

    有些学校规定在专业录取的时候存在“专业级差”。比较典型的一个例子是2007家长天使云儿720的孩子(四中考生)高考成绩618分报北邮服从调剂,那年北邮的提档线是604分,最终的录取线(校本部)是611分。然而这位考生却被北邮退档,最后被二志愿北工大录取。天使云儿720记录了这个过程。

 

《北京邮电大学2007年本科招生章程》 有如下规定:
 
第三章  录取

第十条  关于专业志愿。录取时,学校尊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当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考生成绩减去3分的级差,考虑第二专业志愿。第二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再减去1分的级差,考虑第三专业志愿。以后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均为1分,依此类推。服从专业调剂视为最后一个专业志愿,与前一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为1分。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填报或调剂国际学院的专业按第十一条执行);如果其他专业已录满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关于国际学院。国际学院有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两个专业,只录取填报该学院专业志愿的考生。未填报国际学院专业志愿的考生,即使服从专业调剂,也不会调剂到国际学院的专业。填报有国际学院专业志愿的考生,同时服从专业调剂,可在该省份所有录取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国际学院的专业级差仍按第十条的规定执行。
 
    可见北邮的专业级差是3-1-1-1-1,这就是说如果他填报的五个专业志愿都没有被录取,比如说5个专业志愿都填报太高、专业志愿之间梯度不够、专业志愿梯度顺序颠倒等等,这样落到第6专业志愿服从调剂时,他的分数就变成了:618-3-1-1-1-1=611。而北邮校本部07年分数最低的专业刚好也是611分,在志愿优先的原则下,如果有其他611分的考生在志愿中填写了这个最低志愿,他们将会被优先录取。其他611(或以上)分的考生录取满了,天使云儿的孩子就只能被退档了。北邮国际学院的分数相对低一些,但是国际学院只录取填报了专业志愿的考生,哪怕是第五专业都行。而天使云儿的孩子刚好就没有填报国际学院兜底,这件事情是天使云儿过后一直后悔的。

 

   成都商报报道的案例没有说明是哪一所学校,录取规则是否存在专业志愿级差。如果存在专业志愿级差,小苏虽然比别人高7分,在扣除从第1到第5专业的累积专业级差之后,他的612分很可能比拼不过605分的第一专业考生了。

 

2.“志愿清、专业清”录取规则

 

    我们注意到成都商报报道称:该高校负责招生工作的学工部部长昨日告诉记者,该校今年按照“志愿清、专业清”规则进行录取。

 

    虽然媒体报道没有具体指名这所高校的名称,但是仅凭文章中披露原告考生小苏填报的这些专业,这些专业如此高的录取分数,以及一志愿落榜后的小苏“已收到了另一所211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等等信息,说明这绝对是四川的一所优秀的财经类大学。

 

    简单查一下“大厚书”,我们很容易确定这就是位于四川成都的著名的XX财经大学(几乎可以100%肯定)。

 

    我们可以从该校官方网站上查到2009年的招生章程是这样规定的:

 

    在考生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相关规定检查合格后,我校采用“志愿清、专业清”规则进行录取,即按照院校志愿顺序、专业志愿顺序、分数高低依序进行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采用“专业清”规则进行录取;对江苏省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排序,再按照“专业清”规则进行录取。

 

    那么什么叫做“志愿清、专业清”呢?简单说,就是考生填报的志愿和专业顺序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学校首先把一志愿一专业的考生按照分数高低进行录取完了之后,再考虑一志愿二专业的考生。这样就真相大白了。如果那位605分的考生确实是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了法学,肯定会比第5专业填报的612分考生更优先录取。

 

    通过上述分析,虽然我们十分同情那位考生小苏。如果媒体报道的内容属实,小苏的官司很可能会输掉。真的就如该高校所述:考生小苏提出异议可能是对录取政策不太了解。

 

    由此可见,认真阅读高校的招生章程也是十分重要的。考生填报服从调剂虽然能够很大程度地降低退档风险,但是由于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存在,以及“志愿清、专业清”录取规则的存在,退档风险仍然不能完全避免。希望本文对2010年考生家长的志愿录取“扫盲”能有所帮助。

 

附:成都商报的报道全文:

分高落榜 考生索赔两元精神损失费
广东考生状告广东省教育厅及四川某高校

校方称是按教育部认可的“志愿清”原则录取,过程公开公正

  

  广东考生小苏今年高考考了612分,其第一志愿填报的是四川某知名高校但未被录取,另一名考了605分的考生则被录取。于是,小苏一纸诉状把广东省教育厅及该大学告上法庭。昨日,该高校学工部负责人对此回应称:“学校是按‘志愿清’原则进行录取的,这是教育部认可的,考生提出异议可能是对录取政策不太了解。”

 

  目前,广州越秀区法院已正式立案,并将于本月19日开庭审理。

 

  考生不解
  录了605分的咋不录取612分的?

 

  据小苏的父亲称,小苏是广东珠海一中应届毕业生,今年高考,小苏考了612分。填报志愿时,第一志愿选择了川内某知名高校,而且选择了“专业服从调剂”。

 

  7月14日前后,小苏上网查询发现,自己未能被这所四川高校录取。小苏的父亲说,在多方查询后他们发现,同属广东省的另一考生只考了605分,却被该高校成功录取,此外还有数名被录取的考生分数也低于小苏。“612分未被录取,605分却被录取,这是否公平?”小苏及父亲遂打电话向广东省教育厅及该高校咨询。

 

  考试院回复
  录分低考生因其为第一志愿

 

  小苏的父亲称,在接到他们的投诉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信访部门曾出具书面回复。本报记者昨日获得了该书面回复的复印件。记者在这份回复上看到,今年该校在广东省招生计划数为35人,广东省招办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投档比例共投出41名考生档案。录取605分考生的为法学专业,是小苏填报的第五专业。

 

  小苏填报的六个专业录取情况如下:
  第一专业:金融学 最低分为637分
  第二专业:会计学 最低分为616分
  第三专业:财务管理 最低分为627分
  第四专业:金融学(证券与期货方向) 最低分为621分
  第五专业:法学 录取的考生最低分为605分,但该分数是填报该专业为第一志愿的考生分数
  第六专业:税务 最低分为622分

 

  小苏及父亲称,他们最大的疑问是“法学专业录取过程是否公平?”为此,他们曾向学校提出公开该校在广东已录取的35名考生资料,但未能如愿。

 

  告到法院
  索赔精神损失费两元

 

  7月21日,小苏委托律师,将广东省教育厅、四川某高校告上法庭。在起诉材料中,小苏认为两被告在录取过程中,涉嫌违反宪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教育法》第三十六条“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以及相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小苏不仅要求校方重新录取,同时要求两被告支付5000元交通费及两元精神损失费,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目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并将于19日下午开庭审理此案。

 

  “儿子已收到了另一所211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之所以起诉,是希望录取过程能进一步公开、公正、透明。”小苏的父亲称,他已收到法院传票,目前正和律师积极准备相关证据材料。

 

  高校说法
  当事高校
  考生对招生政策不太了解

 

  昨日是周末,记者未能联系到广东省教育厅及考试院。按照高校录取工作“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小苏为何被退档,四川某高校可能更清楚原因。

 

  该高校负责招生工作的学工部部长昨日告诉记者,该校今年按照“志愿清、专业清”规则进行录取。录取规则早已公布,而且是教育部允许的。具体到广东,学校按投档考生分数高低排序依次录取,录取时符合条件且填报专业第一志愿的考生将优先被录取。而在录取过程中,实际上是电脑控制———技术人员先根据规则编排程序,并安装在专用电脑中,录取时只需要输入考生资料,电脑会自动按规定程序进行录取。整个录取过程公开公正,不存在任何“猫腻”。“我们已多次给他解释,家长的心情可以理解,可能是他们对招生政策不太了解。”

 

  其他高校
  分差不大 分高反落榜不奇怪

 

  昨晚,记者采访了另一所高校招生录取负责人。该负责人称,各高校录取规则或多或少都有一些不同。具体到“志愿清”原则,关键是要看考生填报志愿时是否选择“服从调剂”。当然,即便选择了“服从调剂”,在分数相差不太大的情况下,可能也会出现高分未被录取但低分却被录取的情况。

 

  相关链接
  类似案件曾有先例

 

  据法律界人士称,考生因未被录取状告高校及教育部门,这样的案子并不多见。公开资料显示,2007年,河北邯郸一考生报考中国民航学院(现为中国民航大学)空中乘务专业,尽管她的高考文化统考成绩在河北省同类考生中排名第10,却未被录取。该考生随后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告上了法庭,索赔315万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以不符合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为由,驳回起诉。本报记者孙鹏摄影报道
  报料人:苏先生 线索费:80元
 

信息来源:2009-08-10《成都商报》
http://e.cdqss.com/html/2009-08/10/content_677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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