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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大忽悠考生击痛招生自主权

(2008-07-22 15:14:02)
标签:

教育

顺德一中

华中科大

考生

高考

高招

分类: 争议话题

华中科大忽悠考生击痛招生自主权 

 

晨雾 / 转贴


    招生工作人员承诺,文科在595分以上、理科在606分以上,第一志愿报华中科技大学就能录取。结果,投档线文科600分,理科611分,导致顺德17名考生落选第一志愿。(《南方都市报》7月18日)

 

    笔者在高校工作,也参加过招生宣传,一般来说,宣传时的分数线是学校预估的分数线,招生宣传工作人员一般是如实宣传,最多用“问题不大”来回应家长和考生。当然,少数招生宣传工作人员在宣传的时候,也有可能把预估线当做投档线,从而做出承诺。如果预估线低于投档线,招生人员在接到学校招办通知后,一般都会通知考生所在学校,或者根据所填“推荐表”直接通知考生本人,希望学生改报志愿。

 

    客观地说,没有一所学校不想诚实守信。一般情况下,如果生源质量特别好,高校会通过追加一部分招生计划,或者通过调整招生计划,尽可能地录取考生。因为这样既是对考生负责,也树立了学校的形象,有利于今后招收更好的生源。实际上,华中科技大学也是这样做的,“考虑到与顺德一中合作多年,学校第一时间向北京要计划指标,拿了追加指标后,又立即发函给广东招生办,但广东招生办没有投放,因为第一志愿录取工作已结束”。这就说明,华中科大是想办法进行补救的,但结果却不尽如人意。从服务考生、对考生负责的角度来说,广东省招办的责任,要远远大于华中科技大学。

 

    如果华中科技大学的招生工作人员,确实是做出了承诺,而在政策范围内又无法补录这17名考生,考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华中科大索要一定金额的精神损失赔偿,并要求对方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赔礼道歉。但据笔者的经验,即使华中科技大学的招生人员承诺过,但基于基本的信任,也并没有留下录音或者纸质的协议,这17名考生恐难取证。更重要的是,考生没有得到重填志愿的通知,责任分担的时候,顺德一中也是责无旁贷的。所以,目前最重要的是“以生为本”,多方努力共同想办法解决问题,并进行反思,而不是一味地去指责华中科技大学的失信。

 

    在过去先填志愿后高考的年代,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更没有如今这样大规模的招生宣传。如今的知分填志愿,高校大规模地下去宣传咨询,都是为了更好地服务考生,保护考生的利益。可是,考生填报志愿的时候,高校还无法知道填报考生的准确数字,只能根据今年考生的分数段和以往的情况,做出一个估计,这样很容易受不同年份填报志愿人数波动的影响。而追加招生计划,必须向教育部申请,然后由学校集体研究决定,报招生省份招办同意并执行。只要其中一个环节延缓了时间,或者出了问题,都会影响到高校的招生录取。实际上,目前高校的预估分与投档分,一般差别不大。而这一点差距也很难说明考生真实能力的差别,多出招生计划的考生,高校也是有能力消化掉的,只是高校缺乏扩招的政策。

 

    近几年,自主招生改革正在进行,“华中科大忽悠考生”的本质上,是高校的自主招生权问题。因此,要避免大规模招生宣传对教育经费的浪费,要避免类似悲剧在发生,教育主管部门应该从高校自主招生权的角度去寻找破解之道。

作者:叶雷

 

信息来源:2008-07-22《中国青年报》
http://zqb.cyol.com/content/2008-07/22/content_2273591.htm

 

7月22日北京晨报的综合报道:

高校被指开录取空头支票 

17考生名校梦落空  顺德教育局称将联合索赔  华中科大矢口否认

 

    晨报广州讯  佛山市顺德区17名考生轻信华中科大招生工作人员“承诺”的必录线,致使考生以文科600分、理科610分以上的好成绩无缘华中科大,落选第一志愿,多以二、三志愿被录取。名校梦落空后,部分家长称将通过法律途径向顺德一中索赔。20日,佛山顺德区教育局有关人士表示,顺德一中、考生和家长都是受害者,将考虑联合向华中科大索赔。

 

截止前两小时更改志愿

 

    据顺德一中副校长林楚燕介绍,华中科大广东招生组翁良科老师曾于6月30日通知该校,表示“顺德一中的考生高考总分理科610分以上,文科600分以上第一志愿填报华中科大,确保录取”。而在7月1日,华中科大那边又再次表示理科606分以上,文科595分以上确保录取,“我们通过电话将此消息告诉了有关考生,希望有志填报华中科大的考生可以及时更改志愿。”该校余力老师说。

 

    “我们是在7月1日中午接到电话的,老师在电话里说,到了这分数段的学生只要第一志愿报华中科大、服从分配且填了优秀学生推荐表的,华中科大那边保证有多少收多少,绝无风险,让学生改报华中科大。我们的孩子几乎都是当天下午3点左右临时更改了志愿的,离截止填报时间只有两个小时。”学生家长何先生告诉记者。

 

    17名落榜华中科大的考生家长中,有3位家长20日下午去顺德区教育局见到主管招生工作的何副局长,他们认为“顺德一中应为落榜考生支付一定赔偿金,以弥补华中科大未兑现承诺造成的精神伤害”。有部分考生家长要求顺德一中赔偿每个考生20万元。他们认为,此次录取风波对考生的人生、前途造成极大影响。这3位家长目前正与律师接洽,欲寻求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教育局:一起找高校索赔

 

    “要赔偿的是华中科大。”顺德区教育局秘书科郭科长说,华中科大来顺德一中招生不仅作了“录取承诺”,还发放了推荐表;而一中只是负责组织考生报考,“一中也是受害者”。

 

    “我们之前就强调各学校的学生不要扎堆报考学校,一中的老师也很有经验,如果不是华中科大招生工作人员作了明确的承诺,谁会傻到让52人一起报考一所学校?”顺德区教育局招生考试科暨科长说,这对顺德一中以及整个顺德教育界都是一个“极其深刻的教训”,今后将对来顺德招生的高校作明确规定,一定不能搞虚假或夸张的招生宣传。“我们将联合顺德一中、学生及家长一起找华中科大索赔,要个说法。”

 

华中科技大学否认承诺

 

    针对顺德区教育局的说法,20日记者采访了华中科大招生办李主任。当获知顺德多名考生被录取到一般学校时,李主任回短信说“对此深感遗憾。”但对于顺德教育部门欲联合顺德一中、学生和家长向华中科大索赔,他未作回应。

 

    另据东莞市考试中心统计,因华中科技大学招生宣传人员的“承诺”而报考该校,最后却因未能达到广东省投档线而落选,东莞中学已有5名考生家长反映此事。

 

    20日,华中科技大学发表简短声明,就关于该校“招生开空头支票导致考生落选”的报道给予回应,否认其招生人员作过“保证录取、绝无风险”的承诺。这也是该校就该事件做出的第一次正式回应。
    《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新快报》、《长江日报》供稿
 
信息来源:2008-07-22《北京晨报》
http://www.morningpost.com.cn/article.asp?articleid=139192

 

事件的前期报道:

2008-07-22 中国青年报:华中科大忽悠考生击痛招生自主权

2008-07-21 南方都市报:《顺德教育局:“一中也是受害者”》

2008-07-21 长江日报:《华中科大:未曾作过承诺

2008-07-20 新京报:没有自主招生 高校必陷诚信困境 
2008-07-18 新快报:华科大承诺必招却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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