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质疑者只会加重灰色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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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李妍
因在论坛上发帖称当地一名女干部,此前是选美比赛获奖者,并质疑其成为公务员背后有“神秘推手”,湖南冷水江市网友段小文被警方拘留十天。警方称,该女干部为市委秘书组秘书,也确实是当地“月季花小姐”选美获奖者,但考上公务员通过正规渠道,“作风正派”,段小文被拘因为诽谤。(1月22日《南京日报》)
选美冠军当公务员,容易引发话题。美女进入公务系统,吸引眼球,但也容易产生灰色联想。最近的例子是,针对“80后美女副市长董海涛升迁”,网上就出现了很多声音。许多围观者联系过去一些官员入职升迁中并不那么见得光的桥段,对董海涛的入职、升迁提出了质疑。
质疑也很正常,公务人员入职、升迁,本就应该放在透明、公开的环境下接受审视。如果公众对程序有疑问,官方要做的,是第一时间回应质疑,开诚布公,拿出有说服力的证据。也只有通过质疑、回应、求证这样的良性互动,“董海涛”们的入职升迁才可能让人信服,她们也才可能美得合理。这应该是公共行政伦理的基本要求。
回过头来看这次的“选美小姐当公务员”事件,同样是公民质疑公务人员的入职选拔程序,怎么就没有迎来地方的开诚布公,反而被扣上“诽谤”的帽子,行政拘留了呢?对普通公民来说,如果认为他人诽谤,首先就需要拿出充分证据,经过法治程序提起诉讼审理,然后被诉讼者才可能定罪。然而在选美小姐事件中,对于网帖上的“神秘推手”疑问,有关部门不是尽快查清事实,还原真相,以公开透明的姿态向公众展示招聘入职的程序正义,反而在没有拿出让人信服的证据之前,就“有罪推定”,将矛头对准质疑者和批评者。这种态度本身就让人狐疑。
应该看到,网友段小文的疑问,并不是单纯针对选美小姐个体本身,“神秘推手”一说,直接指向的,其实是公务员的招聘录用程序,这本身就应该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程序不公开,疑问才会发酵;证据不充分,“诽谤”罪名就会有滥用公权打压公民权利之嫌。
公民对公务人员任用程序有疑问,地方部门要做的,不是捂盖子,也不是根据个人情绪与好恶,动不动把质疑者当成诽谤者。美貌当然不是错误,在公开透明的制度环境下,美女也可以通过正当的招聘程序,证明实力,成为优秀的公务人员。问题是,这种程序正义,只有放在阳光下,才可能让人消除灰色猜想。相反,动不动用“诽谤”打压公民,只会滋生联想,却绝不会平息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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