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的“大城管”能扩展底层公共生存空间吗
(2009-08-16 22: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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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近日,住建部官员称将进行城市“大城管”改革,城管直接由市长掌管负责,改变以往城管归属混乱等状况。目前,办法已开始向公众征求意见。据悉,“大城管”模式被认为将化解城市公共空间管理矛盾,给予底层群体更多可分享空间。(8月16日《成都商报》)
人们日常生活中所认知的“城管”,总是挥舞着执法的大棒,四处击打着所谓影响城市市容的“毒瘤”。而新的“大城管”不仅将这一概念进行了泛化(比如将城市环卫、市政等纳入“大城管”),还将把城市管理的各项职能归入市长麾下管理,这不能不说是城市管理制度上的一次重大转身。市长亲领城市市容管理,“大城管”改革方意旨明显,其显然希望通过权力的垂直管理,改善目前城管归属、执法混乱,“一片树叶落下多个部门管理”的城市管理多头治理的推诿扯皮局面。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改革方还希望通过此次“大城管”改革,化解城市公共空间管理矛盾,给予底层群体尽可能多的实际可分享空间。
城市管理者,由以往高高在上的城市蓝图规划师姿态,开始走向城市底层群体公共生存权利的俯身反思,这种态度值得肯定。只是,也正如不少人所疑虑的那样,由市长亲自挂帅的“大城管”,是否就真能摆脱目前城市管理执法混乱的窠臼,是否就真能使底层群体的公共生存空间得以回归呢?公众此番忧虑自有因由,此前,广州就曾设有“城市管理委员会”,其下设办公室就是“城管办”,这个委员会主要负责城市管理协调,但由于并无实权,最终沦为虚设。同样,尽管由市长亲管的“大城管”,包含着由市长大权力规范城管小权力的意味,但谁又能保证仅是挂职其中的市长,能真正挑起城市市容管理的担子呢?抑或即使市长在其中尽职尽责,但由于缺乏与市长平等的话语权博弈,会否使城市管理在权力的自说自话中,反而压缩了底层群体的话语权利,从而走向了底层者公共生存空间愈发狭窄的另一面?
从某种角度来说,“大城管”改革实际更应是一场权力能否真正赋予权利平等话语,能否真正在城市管理与底层群体生存空间中寻求到平衡点的改革。具体到改革办法中提到的“给予底层群体更多可分享空间”来说,如何保证城市管理中底层群体的生存权利不被虚置,如何真正理清城市管理的应有思路,方才是“大城管”改革的应及之路。 一个城市的发展必然先经历前期的城市规划、建设,然后才是落足于城市规划之上的城市管理。“大城管”尽管囊括了包含城管执法、市政等在内的多项城市管理职能,但却未能触及城市管理的基建之本——城市规划,这就很难不让小摊贩这类底层群体的生存权利沦于虚无。在城市规划之初,如果根本就没有为小摊贩这些城市底层群体规划出合理的公共生存空间,那在后期的城市管理之中,自然就面临着小贩公共生存权、行人道路使用权、住户、行人卫生权等权利相互挤占的问题——而这也正是我们目前所面临的困局——城市管理者究竟是要顾及小贩这些底层者的公共生存权,还是要顾及行人的道路使用权及卫生权呢?很显然,在城市管理中,前期的城市规划占据了相当重要的位置。
而如果我们不能走出这些城市管理思路的迷局,如果城市管理中底层群体的话语及生存权利,始终不能得到根本改变。那即使有市长挂帅的"大城管"改革,终究也不过是一场城市管理扩权的产物罢了。最终,它只能沦为“市长说了不算”的权利虚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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