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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行政权力 |
分类: 政治历史 |
得到“行政权力于协会犹如皮于之毛”这一命题,源于昨天参加江苏省里一个协会——反不正当竞争协会年会。
众所周知,国内现有行业协会中,90%以上是由政府相关部门发起成立的,行业协会主要领导成员中,30%以上由职能部门负责人兼任。许多行业协会实际上与职能部门“合署办公”,成为半官方机构。
近年来,国家酝酿现有行业协会在机构、人员、财务方面与政府脱钩,真正做到政会分开、自主运转,依法接受监督管理。国家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与职能部门“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行业协会,要分开设立,行业协会单独建账,财务独立,制止政府部门及成员从行业协会捞取经济利益,违法乱纪的要严肃处理。
但实际上呢!行政权力于协会犹如皮于之毛,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毫不客气的说,脱离行政权力的庇护,行业协会遭遇生死抉择。
就拿昨天参加的反不正当竞争协会来说,其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就是江苏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行政权力在执行起来与协会是无法分清的。企业参加这个协会,每年交数万元的会费,是碍于协会身后的权力部门——工商局的面子。通过参加协会达到与执法机关的沟通,便于以后企业利益受到侵犯时维权。
一旦按照初衷的话,实行政会分开,协会将面临着两个难题,其一就是经费,其二就是办公场所。政会分开后,会有哪个企业理睬协会。毕竟,很多单位都是看着协会所挂靠的权力机关才愿意入会的。平时的一些活动也基本上是靠着所在机关的招呼,才顺利举行的。难以想象,一旦没了“靠山”,企业哪里还会买它们的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