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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巫词典》:卷,口红

(2009-11-17 22:52:53)
标签:

女巫

口红

文化

分类: 小说

 

J

 

卷(juan

 

女巫词典中最恶狠狠的一个动词。当什么事把她们惹急了的时候,她们便会说,老子卷你!

 

 

K

 

口红(kouhong)

 

女巫有很多口红,但你不知道她哪一支口红是带有魔力的。就像间谍有很多打火机,但你不知道哪一只打火机才是真正的微型相机或超声波干扰器。

女巫们随时将有魔力的口红携带在身上,以防不测。有人说,魔力口红就是变色口红。这不假,它是有变色的功能。但变色仅仅是魔力口红很表面的一个特征(商场里有那么多种款式的变色口红,但它们说不上有任何魔力)。魔力口红真正的魔力在于隐身。不相信是吧?有一次我在“祖母的厨房”(科华北路店)喝咖啡,顺便吃点那里有名的桃仁披萨。这时候,我发现离我不远的位置上,有一个十分漂亮的女人,她面前的桌上也摆了一份桃仁披萨。这女人的漂亮让我呼吸紊乱,很不自在。我不是没见过漂亮女人。事实上,很多漂亮女人让人赏心悦目,但却心静如水。比如XXX,她坐在你面前,你也紊乱不起来。但这个女人不一样,她的漂亮不仅仅作用于你的视觉,还作用于你的嗅觉。乃至第六感。也就是,这个女人的漂亮是带有气味的,这种气味一旦进入敏感的神经系统,你肯定紊乱。我极力想让自己低下头来看自己的披萨。但事与愿违,这时候我已完全无视自己那份披萨的存在,只一味地看着那个女人,就好像被施了什么魔法一样,明明知道这样很不礼貌,很丢份儿,但就是不由自主,真的是色迷心窍了。

漂亮女人无疑也察觉到了我这种痴迷的状态。但她假装没察觉。她专注地,一丝不苟地,一小口一小口地吃着自己的披萨。她的嘴唇很厚实,其尺寸也超过周围所有女人。她完全有狼吞虎咽的资本。但她就是不。就是要这样斯文地,不动声色地,像猫玩老鼠一样地品尝着那份桃仁披萨。这相当折磨人。我当时的想法是,死掉算了。这么绝望的经历,在我来说,确实是少见的(基本上就没有过)。然而,更让人绝望的,还在后面。这女人挑起一粒桃仁放进嘴里咀嚼的时候,突然侧过头来(她的位置在我左侧不到三米的距离,其偏斜的角度小于30),不经意地看了我一眼。上帝啊(我真的是这样哀叹的),救救我。这种让人窒息的体验我今生今世都不想再有了。当然这是我过后的想法。当时我已经完全迷乱,可以说已经没有了任何思维,连自己鼻尖上冒出了汗珠都不知道。但漂亮女人只那样不经意地看了我一眼,又一如既往地吃起了她的披萨,似乎那一眼根本就没看见此时此刻有那样一个男人因为她的美貌而傻掉了。

她终于放下了手中的不锈钢刀叉(这其中的时间我根本没法计算,也没想过要计算),用食指和中指从面前的有机玻璃小盒里夹起一片轻薄的餐巾纸,像喜鹊接吻一样的粘了粘嘴唇。然后,她打开手袋(手袋倒是一只很普通的小羊皮制作的手袋),拿出了一只折叠的小镜子。她先把小镜子搁在桌上,随即合上手袋,放入怀里。我正在纳闷,她怎么不继续从手袋里拿口红?事实上,我这时候多少恢复了一些知觉,开始有了一点正常的思维,知道拿出小镜子之后,必然要拿口红,而口红一般是随镜子一起放在手袋里的。但出乎我意料的是,当漂亮女人伸出左手,重新将小镜子拿在手上之后,她的右手已经神奇般地拿着了一支口红。我惊呆了,这似乎就跟变魔术一样。说也奇怪,当这女人开始用口红补妆的时候,我身上那种迷乱的症状有所消退,也开始有了一定的自制力。我为自己的失态感到羞愧,于是决定埋下头来(哪怕仅仅是做做样子暂时埋一下),尝一下自己面前的那份披萨(它几乎一口未动,摆放在那里无疑更增添我的羞耻感)。我用刀子切了一下,又用叉子挑起了一粒桃仁。好像是受了那个女人的蛊惑,我居然也是一小口一小口地将那粒桃仁放进嘴里咀嚼(事实上我也是有那个狼吞虎咽的资本的)。这过程其实就只有几秒钟。我说过,我埋下头只是做做样子,以减轻心理上的那种不自在的感觉。我根本就没打算要吃掉那份披萨,胃口已然不在那上面。所以,那粒桃仁只被我咀嚼了几个回合,还没咽下去,我就不由自主(迫不及待)地抬起头来……,你可能已经猜到结局了。是的,那个漂亮女人不见了。

我的心一下就慌了。我想起有一次在北京坐飞机,因为路上耽误,到机场后听见广播里说,1812航班即将起飞,那种心情。慌张,失落,沮丧,以及还有一点期盼奇迹发生从而改变眼前处境的侥幸心理。就像我眼睁睁地看着飞机掠过我的头顶一样,眼前这个漂亮的女人,也在一眨眼的功夫,消失在我的视线之外。其消失的速度用“蒸发”二字形容也一点不为过。她坐的那个位置,披萨的盘子还在,喝过红酒的酒杯也没撤掉,还有一点红酒残留在杯中。以我埋下头去的时间计算,她此时既不可能走出门,也绝不会是去了洗手间。我再看看周围用餐的人,他们多数没有注意到眼前的异样,照常吃着自己的披萨或是油炸洋葱卷。只有少数几个人的反应跟我一样,看着那个空出来的位置,脸上满是惊讶的神色。大约过了10秒钟,我一下意识到,那不是一只普通的口红。我觉得我应该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便死死地盯住桌上的盘子、酒杯以及那片被她用过(粘过嘴唇)的餐巾纸。这次我不仅仅是期盼奇迹的发生了,而是相信奇迹一定会发生。果然,不多一会,先是那张粘着一点口红的餐巾纸离开桌面,在空中停留了两秒钟,然后掉到了地上。接着,那只残留着几毫克红酒的酒杯“咣”的一声倒下来,在桌面上滚动了5厘米,离桌面的边缘还差两厘米时候,以来回一点五厘米的幅度摇晃了三下半,便一动不动了。嘎然而止。是的,就像有一只手突然将其抓住,结束了后面的那半下危险的摇晃。

我镇定下来,叫过服务员付了帐,然后抓起桌上的香烟和打火机,毅然地走出门去。

这是我一生中最让自己满意的一个举动。我没有因为自己的聪明而贸然地走到那张空出来的桌子跟前,做出不合时宜的,让自己进一步蒙羞的事情。

正如我的偶像何多苓一次在白夜酒吧端着酒杯说的那样,我们老要老得有尊严。当时一个我们都不认识的女孩就坐在邻座,正对着一面镜子,用口红涂抹着嘴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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