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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原创写作金牛座 |
分类: 访谈 |
记者:离
受访人:何小竹
记者:现在是11月3日下午,可能你看到这些提问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这一天你是怎么度过的?
何小竹:中午12点起床,帮安姐看她新买的手机,教她怎样书写短信。吃了一碗安姐煮的荷包蛋(一个),又吃了一碗自己下的面条,然后,陪安姐乘51路公交车去百花正街的一个中医诊所看中医(路上想到“吃中药其实是一种生活方式”这个句子)。再然后,返回神仙树住地,在菜市场买了鱼、鸡和茶树菇等蔬菜,因为是周末,女儿要回来。现在,乃至今天的整个晚上,都准备用来回答你的提问。
记者:2005年夏天,你在重写《马高》,你说这是一部“写了两年多但最终被废掉的长篇”,加上这一次重写的中断,《马高》纠缠你总共有三年多了,可能还要更久。从你博客上的写作手记中可以看出,写《马高》的过程是十分纠缠和反复的,为什么你从来没想过放弃它?“马高”究竟在什么地方一直吸引着你?
何小竹:都说固执是金牛座的主要特点,我恰好是金牛座。生活中就有过这样的事情,我用一种姿势准备拿起一件东西,没拿得起来,其实换一个姿势或许就拿起来了,但我偏就不换,固执地要用原来的姿势将那东西拿起来。写《马高》的情况就是这样,虽然失败多次,耗时三年有余,但我就是不想放弃,我觉得我肯定能写好(能把那个东西拿起来)。
说到“马高”这个人物,他吸引我的地方就是“命运”。我想用“马高”这个人物来思考人的命运问题。“马高”是有生活原型的,而且不止一个。更为吸引我的是,随着思考的深入,我发现自己也是“马高”的原型之一。可以说,写《马高》是想写一部改头换面的“自传”。
记者:有一些阅读是这样的:与其说是小说里的故事吸引读者,不如说是小说背后的那个“我”,那个讲述者的语气、模模糊糊的形象令人着迷,有时甚至误认为这个形象就是作者本人。但两者很可能相去甚远。你和自己小说里的“我”是一种怎样的关系?你尝试过用一个完全陌生的“我”(即完全脱离现有的各种体验)来讲故事吗?
何小竹:我习惯用一人称叙述故事,也尝试过用二人称和三人称,但基本上用一人称的时候占绝对多数。朋友何多苓说他喜欢看我的小说,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我的小说是用一人称写的。这理由有点搞笑,但他说得很认真,我也开始觉得,这可能是一个理由。一人称的叙述容易拉近读者与文本的关系。另外,一人称也能让作者确立起一种比较舒服的叙述调子。当然,一人称也容易让作者养成一种惰性,如果意识不到这一点,不在调子上有些变化和突破,这样“我”下去,很容易把作品写死,写到让你的读者厌倦的地步。
至于我跟小说中的“我”的关系,我想,应该是“间离”的。如果小说中的“我”就是生活中的我,很难想象,我能够把这篇小说写得下去。因为那样一来,就丧失了虚构的空间,放不开,写起来也不会舒服。就像演戏,演员如果演的不是另一个人,而是生活中的自己,是很别扭的。我主演乌青的短片《找钱》的时候,就是这种情况。乌青让我在片中演我自己,就是诗人何小竹,我完全找不到感觉。
脱离现有的各种体验讲故事,即用完全陌生的“我”进行叙述,我有过尝试,那就是我十年前写第一部长篇《潘金莲回忆录》的时候,其中的“我”不仅是个女人,还是个古代的女人。老实说,刚开始写的时候,怎么都不找不到“我”的叙述调子,我怎么可能变成“潘金莲”说话呢?后来找到了,那个过程很有意思,也很有收获。
记者:你怎样处理生存和写作之间的关系?从你16岁时写诗开始,到现在已经有二十多年了,这期间你有过生活非常艰难的时候吗?那时你做出了怎样的决定?又是什么促使你做出了这样的决定?
何小竹:在我三十岁以前,没有生存的问题,因为有固定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生存与写作构不成矛盾。后来离开单位“下海”,问题和矛盾就来了。生存成了问题,但写作又不想放弃,这基本上是我自1993年到现在经常会有的矛盾。怎么办?很简单,先解决生存问题,然后写作。我成家很早,永远做不到为了写作而义无返顾。这点上我很不诗人,很不艺术家。我需要在平静中写作。如果今天我想到明天有可能支付不了日常开销了,写什么都是写不下去的。
记者:你曾多次称自己为“住家男人”,那么,随便讲一次你的旅行吧。
何小竹:我走过很多地方,但似乎都不能叫旅行,叫出差比较恰当。也去过不少风景区,参加文学笔会,好象也算不上是真正的旅行。也就是说,我还没有过为旅行而旅行到过什么地方,都是有事才去的。1992年以后,我连这种出差似的“旅行”也很少了。作为“住家男人”,我其实是渴望旅行的,真正的那种没有目的(或目的就是旅行)的旅行。但是,旅行需要时间,也需要金钱,目前这两个条件我都不大具备。
记者:你的第一篇小说写于什么时间(不成型的也算)?对于那一年,你还记得些什么吗?
何小竹:我写的第一篇小说应该是短篇《那地方》,1986年(或87年)发表在《作家》上,用的笔名是“第马着欧”。但也可能我的另一个短篇(发在《三峡》杂志上的,现在连标题也不记得了)是我的第一个短篇,写作的时间大约是1985年。很不成熟,且连底稿(包括发表的杂志都没保留)。我真正开始写小说,是1996年,而且一写就是长篇,即《潘金莲回忆录》。那是我所在的夜总会刚刚倒闭的时候,一下解脱了,可以专心写作了,情绪上十分兴奋,一个月就写成了这个9万字(电脑计数)的长篇。我更愿意将这个长篇当成我的第一篇小说。关于这一年我还记得的是,我住进了自己买的房子,结束了租房的生活。成都罕见的下了一场大雪。
记者:你的小说总是很容易让人“陷”进去。我的意思是说,你的叙述、语气都很能把人带到小说的场景中去,真实地体验到小说中人物的情感、他们想的是什么。而其实,你并没有一一去描述那些场景里有什么,甚至是不动声色的。比如在《1992年的舞蹈》里,我从没有经历过那样的年代,你也没有去写那时的人和事都是什么样子,你只是在讲故事,可我却很明显的感受到了来自1992年的气息,甚至能想象小说中并未描写的1992年的街道是什么样子。在一些访谈中,你曾经提到过“语言感受”这个词,对于记忆中某些事物的“语言感受”是否就是你创作某一部小说时十分重要的因素?
何小竹:我以前觉得,小说有了语言(包括语调)就有了一切。现在看来,这种从语言出发的小说写作适用于短篇,但如果要写一部长篇,语言(语调)固然重要,但不是全部。也就是说,一部长篇仅仅解决了语言(叙述)的问题,是不够的。所以,近些年,我比较自觉地研究小说的结构(这结构的要素里面当然离不开故事和人物)。这个问题你问得比较“模糊”,我也不知道我的回答对不对得上你的问题?
记者:《爱情歌谣》出版前,你曾按编辑的要求对小说进行了一些修改。出版方的要求和作者个人意愿之间的矛盾,如今似乎十分常见。你怎样处理这样的矛盾?假如编辑提出的要求你不能接受,又怎么办?
何小竹:为了能出版(如果这时候我那么着急将这部小说出版的话)我是会做一些妥协的。比如《爱情歌谣》。因为《潘金莲回忆录》在杂志发表之后一直未能出单行本,我就想《爱情歌谣》不要有这样的命运,所以,就做了一些妥协,包括书名。我更喜欢我原来为这部小说取的名字:《弥》。这十年中,《潘金莲回忆录》都是有可能出版的,但都有需要修改的附加条件,包括对书名的修改,我没有答应,因为我已经不那么着急出版这部小说了。总之,无论哪种情况,妥协,违心地按编辑的意思写作和修改作品(编辑意见很好的情况除外),都是很痛苦的一件事情。事实上,这样状态下的写作和修改是找不到感觉的,写不好也改不好。《爱情歌谣》就因为这样,留下了一些遗憾。
记者:你经常将小说和诗贴在个人博客上,有时是正在进行中的作品,有时是已经完成了的。在进行中和完成后,你如何对待读者和朋友们的意见?你认为交流是有益的吗?
何小竹:读者和朋友都会对你的作品有高明的意见,这一点我毫不怀疑。尤其相知的朋友,他们的意见总是让我受益匪浅。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交流对创作是有益的。还有一种交流,其交流对象并非读者和活生生的朋友,而是“死人”,也就是那些被称为“经典”的作家。他们不能给你的作品提意见,但你通过对他们的阅读,能够形成一种自我批评,发现自己作品的不足。
记者:你曾为《成都晚报》写过八篇和书有关的故事,叫《八十年代的阅读》。这些故事很有意思,给我的印象也很深刻。你的阅读和写作之间是否有一定的联系?这种联系是建立在怎样的程度上的?
何小竹:我喜欢阅读,可以说,很大程度上,是阅读让我学会写作的。我不能想象,如果我没有阅读过卡夫卡、博尔赫斯、马尔克斯、索尔"贝娄和阿兰"罗布-格里耶,我的写作还会是今天这个样子。另外,阅读也成了我的一种生活方式。人生中很多差点过不去的难关,最终都过去了,一是靠写作,另一个就是靠阅读。我还说过,我最大的理想就是,有朝一日能够“摆脱”写作的重负,仅仅靠阅读消磨时间。
记者:让我们来个像模像样的结尾:未来几年,你有些什么计划?生活上的,写作上的。
何小竹:未来几年的计划其实很简单,生活为写作服务,写作为生活服务。具体说就是,自己想写的东西一定要写(诗歌,小说),但主要写能挣钱的东西,比如剧本(电视剧或音乐剧)。日常生活自然是在这个原则下展开。这计划不漂亮,比较“苦”。但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别的计划呢?
2006年11月3日
受访人:何小竹
记者:现在是11月3日下午,可能你看到这些提问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这一天你是怎么度过的?
何小竹:中午12点起床,帮安姐看她新买的手机,教她怎样书写短信。吃了一碗安姐煮的荷包蛋(一个),又吃了一碗自己下的面条,然后,陪安姐乘51路公交车去百花正街的一个中医诊所看中医(路上想到“吃中药其实是一种生活方式”这个句子)。再然后,返回神仙树住地,在菜市场买了鱼、鸡和茶树菇等蔬菜,因为是周末,女儿要回来。现在,乃至今天的整个晚上,都准备用来回答你的提问。
记者:2005年夏天,你在重写《马高》,你说这是一部“写了两年多但最终被废掉的长篇”,加上这一次重写的中断,《马高》纠缠你总共有三年多了,可能还要更久。从你博客上的写作手记中可以看出,写《马高》的过程是十分纠缠和反复的,为什么你从来没想过放弃它?“马高”究竟在什么地方一直吸引着你?
何小竹:都说固执是金牛座的主要特点,我恰好是金牛座。生活中就有过这样的事情,我用一种姿势准备拿起一件东西,没拿得起来,其实换一个姿势或许就拿起来了,但我偏就不换,固执地要用原来的姿势将那东西拿起来。写《马高》的情况就是这样,虽然失败多次,耗时三年有余,但我就是不想放弃,我觉得我肯定能写好(能把那个东西拿起来)。
说到“马高”这个人物,他吸引我的地方就是“命运”。我想用“马高”这个人物来思考人的命运问题。“马高”是有生活原型的,而且不止一个。更为吸引我的是,随着思考的深入,我发现自己也是“马高”的原型之一。可以说,写《马高》是想写一部改头换面的“自传”。
记者:有一些阅读是这样的:与其说是小说里的故事吸引读者,不如说是小说背后的那个“我”,那个讲述者的语气、模模糊糊的形象令人着迷,有时甚至误认为这个形象就是作者本人。但两者很可能相去甚远。你和自己小说里的“我”是一种怎样的关系?你尝试过用一个完全陌生的“我”(即完全脱离现有的各种体验)来讲故事吗?
何小竹:我习惯用一人称叙述故事,也尝试过用二人称和三人称,但基本上用一人称的时候占绝对多数。朋友何多苓说他喜欢看我的小说,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我的小说是用一人称写的。这理由有点搞笑,但他说得很认真,我也开始觉得,这可能是一个理由。一人称的叙述容易拉近读者与文本的关系。另外,一人称也能让作者确立起一种比较舒服的叙述调子。当然,一人称也容易让作者养成一种惰性,如果意识不到这一点,不在调子上有些变化和突破,这样“我”下去,很容易把作品写死,写到让你的读者厌倦的地步。
至于我跟小说中的“我”的关系,我想,应该是“间离”的。如果小说中的“我”就是生活中的我,很难想象,我能够把这篇小说写得下去。因为那样一来,就丧失了虚构的空间,放不开,写起来也不会舒服。就像演戏,演员如果演的不是另一个人,而是生活中的自己,是很别扭的。我主演乌青的短片《找钱》的时候,就是这种情况。乌青让我在片中演我自己,就是诗人何小竹,我完全找不到感觉。
脱离现有的各种体验讲故事,即用完全陌生的“我”进行叙述,我有过尝试,那就是我十年前写第一部长篇《潘金莲回忆录》的时候,其中的“我”不仅是个女人,还是个古代的女人。老实说,刚开始写的时候,怎么都不找不到“我”的叙述调子,我怎么可能变成“潘金莲”说话呢?后来找到了,那个过程很有意思,也很有收获。
记者:你怎样处理生存和写作之间的关系?从你16岁时写诗开始,到现在已经有二十多年了,这期间你有过生活非常艰难的时候吗?那时你做出了怎样的决定?又是什么促使你做出了这样的决定?
何小竹:在我三十岁以前,没有生存的问题,因为有固定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生存与写作构不成矛盾。后来离开单位“下海”,问题和矛盾就来了。生存成了问题,但写作又不想放弃,这基本上是我自1993年到现在经常会有的矛盾。怎么办?很简单,先解决生存问题,然后写作。我成家很早,永远做不到为了写作而义无返顾。这点上我很不诗人,很不艺术家。我需要在平静中写作。如果今天我想到明天有可能支付不了日常开销了,写什么都是写不下去的。
记者:你曾多次称自己为“住家男人”,那么,随便讲一次你的旅行吧。
何小竹:我走过很多地方,但似乎都不能叫旅行,叫出差比较恰当。也去过不少风景区,参加文学笔会,好象也算不上是真正的旅行。也就是说,我还没有过为旅行而旅行到过什么地方,都是有事才去的。1992年以后,我连这种出差似的“旅行”也很少了。作为“住家男人”,我其实是渴望旅行的,真正的那种没有目的(或目的就是旅行)的旅行。但是,旅行需要时间,也需要金钱,目前这两个条件我都不大具备。
记者:你的第一篇小说写于什么时间(不成型的也算)?对于那一年,你还记得些什么吗?
何小竹:我写的第一篇小说应该是短篇《那地方》,1986年(或87年)发表在《作家》上,用的笔名是“第马着欧”。但也可能我的另一个短篇(发在《三峡》杂志上的,现在连标题也不记得了)是我的第一个短篇,写作的时间大约是1985年。很不成熟,且连底稿(包括发表的杂志都没保留)。我真正开始写小说,是1996年,而且一写就是长篇,即《潘金莲回忆录》。那是我所在的夜总会刚刚倒闭的时候,一下解脱了,可以专心写作了,情绪上十分兴奋,一个月就写成了这个9万字(电脑计数)的长篇。我更愿意将这个长篇当成我的第一篇小说。关于这一年我还记得的是,我住进了自己买的房子,结束了租房的生活。成都罕见的下了一场大雪。
记者:你的小说总是很容易让人“陷”进去。我的意思是说,你的叙述、语气都很能把人带到小说的场景中去,真实地体验到小说中人物的情感、他们想的是什么。而其实,你并没有一一去描述那些场景里有什么,甚至是不动声色的。比如在《1992年的舞蹈》里,我从没有经历过那样的年代,你也没有去写那时的人和事都是什么样子,你只是在讲故事,可我却很明显的感受到了来自1992年的气息,甚至能想象小说中并未描写的1992年的街道是什么样子。在一些访谈中,你曾经提到过“语言感受”这个词,对于记忆中某些事物的“语言感受”是否就是你创作某一部小说时十分重要的因素?
何小竹:我以前觉得,小说有了语言(包括语调)就有了一切。现在看来,这种从语言出发的小说写作适用于短篇,但如果要写一部长篇,语言(语调)固然重要,但不是全部。也就是说,一部长篇仅仅解决了语言(叙述)的问题,是不够的。所以,近些年,我比较自觉地研究小说的结构(这结构的要素里面当然离不开故事和人物)。这个问题你问得比较“模糊”,我也不知道我的回答对不对得上你的问题?
记者:《爱情歌谣》出版前,你曾按编辑的要求对小说进行了一些修改。出版方的要求和作者个人意愿之间的矛盾,如今似乎十分常见。你怎样处理这样的矛盾?假如编辑提出的要求你不能接受,又怎么办?
何小竹:为了能出版(如果这时候我那么着急将这部小说出版的话)我是会做一些妥协的。比如《爱情歌谣》。因为《潘金莲回忆录》在杂志发表之后一直未能出单行本,我就想《爱情歌谣》不要有这样的命运,所以,就做了一些妥协,包括书名。我更喜欢我原来为这部小说取的名字:《弥》。这十年中,《潘金莲回忆录》都是有可能出版的,但都有需要修改的附加条件,包括对书名的修改,我没有答应,因为我已经不那么着急出版这部小说了。总之,无论哪种情况,妥协,违心地按编辑的意思写作和修改作品(编辑意见很好的情况除外),都是很痛苦的一件事情。事实上,这样状态下的写作和修改是找不到感觉的,写不好也改不好。《爱情歌谣》就因为这样,留下了一些遗憾。
记者:你经常将小说和诗贴在个人博客上,有时是正在进行中的作品,有时是已经完成了的。在进行中和完成后,你如何对待读者和朋友们的意见?你认为交流是有益的吗?
何小竹:读者和朋友都会对你的作品有高明的意见,这一点我毫不怀疑。尤其相知的朋友,他们的意见总是让我受益匪浅。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交流对创作是有益的。还有一种交流,其交流对象并非读者和活生生的朋友,而是“死人”,也就是那些被称为“经典”的作家。他们不能给你的作品提意见,但你通过对他们的阅读,能够形成一种自我批评,发现自己作品的不足。
记者:你曾为《成都晚报》写过八篇和书有关的故事,叫《八十年代的阅读》。这些故事很有意思,给我的印象也很深刻。你的阅读和写作之间是否有一定的联系?这种联系是建立在怎样的程度上的?
何小竹:我喜欢阅读,可以说,很大程度上,是阅读让我学会写作的。我不能想象,如果我没有阅读过卡夫卡、博尔赫斯、马尔克斯、索尔"贝娄和阿兰"罗布-格里耶,我的写作还会是今天这个样子。另外,阅读也成了我的一种生活方式。人生中很多差点过不去的难关,最终都过去了,一是靠写作,另一个就是靠阅读。我还说过,我最大的理想就是,有朝一日能够“摆脱”写作的重负,仅仅靠阅读消磨时间。
记者:让我们来个像模像样的结尾:未来几年,你有些什么计划?生活上的,写作上的。
何小竹:未来几年的计划其实很简单,生活为写作服务,写作为生活服务。具体说就是,自己想写的东西一定要写(诗歌,小说),但主要写能挣钱的东西,比如剧本(电视剧或音乐剧)。日常生活自然是在这个原则下展开。这计划不漂亮,比较“苦”。但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别的计划呢?
200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