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什么时候起,中国人好象已经不会认错、不习惯认错了,知错不认错已被看成是天经地义最正常不过的事了。
《新民晚报》前些天在头版一篇送别钱伟长的报道中,将悬挂于灵堂外的巨幅挽联的上下联弄颠倒了,这么个错误虽然不必去上纲上线,但确实也不算小。因为一,这是常识性错误;二,这是头版;三,这是给钱伟长老先生的挽联,由于挽联被颠倒,等于将万千人士对钱老的追思颂扬作了篡改,嵌在联里的“伟长”两字变成了“长伟”,这是对钱老先生的极大不恭不敬;四,这是一家一直自夸扎根于民、民众口碑很好的报纸。
我于第二天写了一短文,指出了这么个大谬误,跟贴不少,在一片指责晚报越办越差质量越来越低的口诛笔伐声中,也有人说估计当晚报上会有更正或致歉之类的声明。但,事实上晚报并没有就此谬误发表任何声明或说明。
晚报平时小错就不少,错字别字时有出现,但那都还能容忍,毕竟那只是关系不算大的小失误,它不作更正不愿致歉,也不想去多说什么,懒得写文,可这次这个谬误不算小嘛,怎么能依旧不发一声?照样信奉一个“沉默是金”?
也许,在社长、总编眼里,这些确实算不得什么大事,但假如是领导人的重要指示或者什么政治性语句被弄颠倒了,我想他们必定是彻夜难眠了,必定会以最快速度发表更正致歉声明,因为那关系到自己的顶戴花翎问题,岂能含糊岂能沉默?
看来,并不是他们不会认错,而是只会对上认错,因为这类职务人从来就只知对上面负责,在上级面前,早就只有唯唯诺诺的份了,没错也会认错,又哪敢知错而不认错?
还有中石油,发生了那么大个大连港爆炸漏油事件,却一直不见老总们出面认个错道个歉。首先,那么大片海洋遭受了污染,给当地人民的生活生产造成了至今无法估量的严重后果,你作为当事方就该向当地人民先赔个礼道个歉嘛,这是为人最起码的赏识呀,踩了人脚都要道歉,何况这么大个环境污染事件?其次,你是上市公司,你也该向你的大小股东把这事件的事由、责任详细说明一下呀,得把此事已经给公司造成的和可能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告知一下呀,这是你的应尽责任必须做的事嘛。再者,你是国企央企,全国人民都有理由过问此事,国家财产到底蒙受了多少损失,你也该给全国人民认错道歉作个说明呀!现在倒好,都一个多月了,什么话都不说,脸也不露一下,以至我们对发生在自己国内的事竟然比发生在大洋彼岸墨西哥湾的漏油事件还知道得少。中石油真够牛,竟比受害者,比他的股东,比他的衣食父母还横,因为他们只听官帽管理者的话,而对其他的所有人,他们都视若无睹,不屑一顾。
再看罗彩霞案,此案罗彩霞共将8个单位和个人告上法庭,除了主犯王峥嵘外,其他一干“从犯”直到案件了结了也没一个对罗彩霞说一句道歉话的,其中包括教育、公安、大学等国家单位。
另外,那个唐骏,至今也没认个错。虽然现在他仍是“打工皇帝”,但以前的他是趾高气扬一身光环,现在的他则是过街老鼠破帽遮颜。
这样的事例还很多,可见,不认错这一风气事实上已经从上蔓延到了下,从官延伸到了民,从国企扩展到了民企,从单位传染到了个人。
明知错了,可为什么就不肯认个错呢?认个错有那么难吗?
好人做的事并不见得件件都是好事,坏人做的事也并不见得件件都是怀事。我们不必以人定事,更不必以事去定人,实事求是,就事论事嘛,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不做错事不出点差错,说错了做错了,认个错道个歉就是,那又碍了什么?损伤了什么?面子?名誉?前途?是面子重要还是品德重要?
其实,像晚报、唐骏什么的,尽管他们不认错,可那个错却实实在在摆在那里,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百姓最基本最质朴的是非观是谁也糊弄不了的。有错,那还只是一个水平问题能力问题,有错不认错,那就是个道德问题品格问题了。一个不肯认错的人或单位,既无品也无德,更无诚也无信。想想巴金晚年还认错了呢,能认错的人才是大写的人,也才是真正有力量的人。
知错认错,本来就是人的一种美德,可遗憾的是,我们许多人已把它丢弃了。(20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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