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轻轨,看见车厢里贴着张《乘车守则》,底下日期说明是不久前刚贴上去的。反正站着没事,就从头到尾将那拉拉杂杂十几条一条条看了一遍,不觉就有些来气。
乘车守则自然是针对乘客的,而乘客在这里似乎已不是他们的服务对象,更不用说是消费者是上帝了。所有的语句都是用“须”、“应”、“不得”、“禁止”来表述的,而没有看到一个稍微客气些的、含带些礼貌意味的词。有话怎么也不会好好说呢?把乘客当什么了啊?一副居高临下训诫口吻,冷漠无情。
其实,订这么个守则是否有必要?像不吸烟不吐痰一类事本来就是人人在公共场所都该遵守的,轨交车厢就是公共场所,又何必多此一举。另外像“上、下列车应注意站台间隙”,则更像是在为自己开脱责任似的:我已经提醒过你了,白纸黑字明文告知了,你如再脚陷缝隙中,那就是你自己的事了。假若把这句话的“应”改为“请”,那不让人感觉好多了吗?
我们的许多服务性行业服务性工作多是国有垄断的,他们往往自我感觉极好,趾高气扬盛气凌人,绝不认为“服务”当是他们的第一要务。他们往往把服务对象当作是不会讲话的机器、无生命的物件、任他们捞钱的工具,而缺少了基本的人性关怀和人情温暖。这似乎已成通病顽疾了,银行、电讯们都是如此。
虽然这是守则,是书面用语,可我还是认为那些词应该改一改,这是个摆正自己位置的问题。(2008.1.30.)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