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些时跟朋友闲聊,他说到他一个“富翁”朋友,手下有公司有工厂,资产上亿,别人劝她可适当休息了,她说:手下有那么多员工,怎么能休息,要为他们考虑啊。
前些天和另一朋友聊天,也说到这话题,她说她认识一个“成功人士”,说的话更绝:剥削?是他们愿意让我剥削呀,没有我,谁给他们发工资发生活费?
听前一个“富翁”的话,如吃苍蝇,有点骨鲠于喉之感,闷闷着不好受,再听后面那位“成功人士”的话,不竟义愤填膺,直想拍案而起了。
对于第一个,我只能说她真虚伪,明明是想拼命为自己敛财让自己尽快增加财富,却还要打着为了别人的幌子,真那么顾惜手下员工们,那就不该在自己年增千万的同时,却只给员工们一万几万的“生活费”。想赚钱就别那么假惺惺。
对于第二个,那是完全颠覆了我们赖以建立社会主义新中国的理论根基,重释了“剥削”一词,修改了“剩余价值”理论,重提了“剥削有理有功”之说。建国快六十年了,已接近一个甲子,没想到这基本问题仍没解决。
不竟联想到前些天在报上看到的:洛阳烈士陵园已被拆,墓毁碑碎,因为那里要建造可以卖高价的新墓地了。
历史果然是在“否定之否定”中向前进的。(20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