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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新策近一个月

(2007-10-24 18:51:17)
标签:

房产/置业

房贷

第二套房

谈天说地

分类: 杂谈杂说

       央行和银监会关于“调高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及贷款利率”这一政令已公布近一个月,根据媒体近一个月来的连续报道,绝大多数银行一直是在不急不躁地“等待”具体操作细则,就这么在不紧不慢中磨蹭去了近一个月。
       这就是政策。它不是法律,没有强制些,并且它本身就是留有余地的,可松可紧,有很多的活络口。或许它的本意就只是虚张声势想起个警告作用,如反响强烈有效果了,那执行不执行也就不重要了;若没有震慑住炒手、效果不明显,那就再勒紧些口子推出更严厉细则。反正政策只是手段,它是视是否达到目的、效果如何而可随时不断修正的。
       这一个月也就是政策效果的观察期,上上下下都在僵持着斗智比耐心,将皮球踢来踢去讨价还价,大银行们一个个谁都不松口不出方案,只偶尔发出几声模棱两可的意见。
       终于,期限到了,僵局该打破了,监管方面表示对第二套房的认定不再出统一细则,由各行自定,只需报备即可。当然,走到这一步,自是综观了这一个月的各方反应、市场走向才作如此的决定,并且,想必上下也已在沟通商讨中互相认可了一些基本原则。
       法律是一条一条定死的,政策则是活络的,长期以来我国社会的运转通则中一直是法律少、政策多,故而不确定性、可变通性一直广泛存在。
       有人曾说到排队中的插队事,说这在我国是习以为常的小事,大不了是个道德素质问题,但在国外,这可能就是个法律上的问题,它可以认定你这是侵犯了他人的平等权力。
       我们一直说我国民众的法律意识淡薄,需要普法。但可变通的政策如此的多过不可变通的法律,国民的法律意识又怎么提高得了?
       这一状况就是我们的国情,没法用简单一句话去说它是好是坏。但碰在具体事情上了,你就会很清楚地看明白,有些国情、真的很有改变它的必要了。
       国情,应当是可以改变的,也应该是与时而变的。(200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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