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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乎?广告乎?

(2007-09-07 17:12:59)
标签:

社会/纪实

谈天说地

分类: 杂谈杂说
       报上有一条通栏红色大字标题,那是烟草公司授权律师发表的郑重声明。
       都知道,烟草公司是不能在报上登广告的,所以报上出现这么一条有着烟草公司字眼的醒目标题多少让人有点疑惑。诚然,它不是广告,它是律师声明,内容是说他们发现市场上出现了多种假冒该公司的卷烟,故发表声明提请消费者购买时注意,也表示欢迎举报。
       这确实是一份律师声明,不过,市场上是否真的出现了假冒该公司的卷烟?假冒卷烟是否多到必须在报上刊登律师声明的程度?这两点别人是不知底细的,因此人们有理由怀疑这只不过是他们借题发挥、借机登报为自己产品来一下广而告之。你看,广告的几大要素它都有了,产品名称、生产单位、产品的商标牌子、产品的规格包装等,一应俱全,这不就等于是广告嘛。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也,可谓棋高一着。
       当然,如把人家当作君子揣度,也就是说,市场上果真出现了大量假冒产品,他们是出于对消费者负责任而给大家提个醒,那是人家一片善意好心呢。但不可否认的是,这声明实际上也同时地起到了广告的效用。

       此乃一箭双雕一石二鸟,名利双收,真不愧是一次高明的策划。(20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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