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下午,正走在街上,一扭头看到两个八、九岁模样的小孩跟在一辆自行车后跑。再一看,跑在前面的女孩已贴近骑车妇女,两手像是在掏摸妇女背着的小包,我当即大喝一声。因相距十来米,那妇女并没意识到这一猛喝与她有关,依旧缓慢地骑车向前,那两小孩则因我这一叫即刻缩回手停下了脚步,终归是做贼心虚。不过,那男的竟然回过身来对我挥了挥他小小的拳头,这是两个新疆小孩。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不打自招了,但他居然胆大妄为到敢对喝止了他偷盗行为的人有这般示威动作,可见他往日里经常得逞,也经常不把路人放在眼里,一切习惯了。
我没理睬他,继续走我的路,走了十来步,迎面看到个新疆人,我马上意识到他定是那两小孩的“头”,但他只一个人,这里又不是僻静地,我一点不在乎,他看了看我,和我擦肩而过。
小偷张狂到了如此地步,让普通百姓既恨之切切,又多少有点畏惧心理,没办法,只能自己多加些小心了。同时,也希望人人都还能保持一份正义良心,这样或许就可减少些这类丑恶事的发生,也或可减少些他人的无端损失。就算这是“我为人人”吧。(200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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