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报上关于“保姆荒”的报道又多了起来,这已越来越成为发达大城市较普遍的民生问题了。由此也同时说明了,我国的收入差距、各地区的生活水平差距在越拉越大。
保姆,或者叫阿姨,实际也就是以前称谓的家庭佣人,香港不就直接了当的叫人家“菲佣”嘛。解放前不管城市还是农村,有钱的富人自己懒得干家务活,就出钱雇一些没有钱、需要靠出卖自己劳动力来养家糊口的穷人来为自己做家务事,少则几人,多的会雇几十人。解放后,随着平等社会人人平等新观念的推广,曾经的富人也被强制着自己劳动,那样的雇佣现象戛然而止,随之而来的是普通人之间的帮佣关系。
因各个家庭的情况不同,有的老人身边无子女、有的病了家里没人照顾、有的生了孩子需要有个帮手,所以,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里,这种帮佣关系始终存在着,只不过八十年代以前,基本也就局限于这类必要的需求范围内,总量还是有限的。
之后,随着大城市经济的急速发展,城乡差距的明显拉大,城里很多人发觉只要拿出自己收入的一小部分、甚至只需点零头,就可以雇佣一个外省农村来的劳动者为自己干活,这样自己的休息时间无需化在买汏烧上了,晚上可去享受丰富的娱乐夜生活,或者也可懒懒躺在沙发上听音乐看电视,休息天里也无需打扫家务,可以去郊游或去跳健身操、去咖啡厅里和人聊天。这时的雇佣内容和雇主的身份有了很大变化,雇主中不乏年轻白领,也不乏家里人员一切都很健康正常的,只不过因为他们觉得付出那么点钱能换的自己不干活或少干活,那是太划算的一项交易了。当然这是有需有求、你情我愿的事,一如工厂雇工人,旁人是没什么可多说的。
象这种雇佣人来自己家为自己干家务活,也只有收入差距悬殊才会发生,而且好象中国人特别热衷于这样事。在日本,几乎就没有这样的雇佣现象,即便是富人也没有雇人的,这其中既有他们贫富差距不那么悬殊、人力费贵之原因,也有他们多数女性自己就在家不上正式班的因素,至于观念意识、传统习俗方面的深层次原由未作探究,不敢妄说。反正在几百万人的香港,“菲佣”多的成群结队,而一千几百万人的更富有的东京,却找不到“菲佣”的人影。
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使得中国人文化心理上自古以来就有做人上人的欲望,不能象皇帝那样指使全国人,能指使一两个人似乎也同样显示出了自己的能耐和优越,所以握有一点小权的人都会想方设法将这点权力发挥到淋漓尽致,比如一个营业员、一个办事员,这是一种习惯意识。
现在,保姆的价格涨了,本来就该涨,上海人均收入每年涨10%,凭什么保姆的收入就不该涨?既然想花钱买别人的劳动,那就该尊重别人的付出,就象老板雇佣了你,你每年会向你的老板要求加薪一样,没什么可抱怨的。
其实,劳动是光荣事,也是愉悦自己、有益于身心的好事,自己动手,或许乐就在其中了呢。(200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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