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这两天的沪上一份报纸,几条大小标题一下跳进眼里:公交车上,六旬男子为抢座位暴打孕妇;一地铁“冲锋族”抢着上车,被夹在屏蔽门和车门间险成“夹心饼干”;物业将探头对准居民阳台以监控高空抛物,居民质疑侵犯了隐私……
前两天以及更早些时刚好写过几篇在日本的见闻,说到在东京扔垃圾、东京的地铁、东京的街头小事、东京的遛狗者等等,没想到正巧形成了对比。如此这些个截然相反的单件事看似偶然,其实却是必然,说浅一点那只是个人的道德常识问题,说深一点或许就是个社会问题,是思潮、观念、风气的综合性因素在起作用。
国家为了大目标而快马加鞭全力发展经济,个人们为了赚钱让自己尽快富起来,也就什么都敢做确实也什么都在做了,从而也就顾不了、甚至就舍弃了很多道德品质、意识形态方面的修养规范,心态变了,意识也变了。中国传统文化自古以来就是轻视“商”字的,从中亦可见得“商”和“德”多少是有些冲突的,商人是不会、也无需讲德和理的,为超额利润可以六亲不认,可以践踏人的尊严可以去挑衅法律,这一点马克思恩格斯早就有精辟论述了。
注重了这一头得到了这一些,相应的也就必然忽略了那一头丧失了那一些,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能抓得好是很难的,“有得必有失”的自然平衡法则在这里或许也同样有效。
当然社会总是向前发展的,人们总会先后步向越来越文明的,但愿我们的这一过程走的顺当些、快一些。(200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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