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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拆迁故事 同一个安居诉求

(2009-12-11 22:36:08)
标签:

房产

危旧房

钉子户

公公婆婆

张兴

杂谈

分类: 房地产

  今天在一次会议上,遇一街道办事处党办主任,闲聊中说起现在的拆迁问题,说起钉子户,他认为现在城市搞宜居建设,拆除危旧房,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质,老百姓可以过上更好的生活,这也是那些危旧房住户的心愿,是件大好事。但是有一个问题,政策虽好,但落到具体拆迁人的身上,问题就很变得复杂,具体情况不具体分析的话,一些拆迁中的问题就是无解。

  他给我讲了三户拆迁居民的故事。

  故事一:张兴(化名)带着自己的孩子,看作一天天拆迁期限逼近,自己居住的房子即将被拆除,忧心忡忡。她的丈夫已经去世,现在住的房屋是自己公公婆婆远远单位分配的住房,产权归自己的公公婆婆,按相关政策所有的拆迁补偿金张兴不会分到一分钱,她以后的生活怎么办?

故事二:王霞(化名)原来住的房屋有80个平方,和她的婆婆(公公已经去世)住在一起,产权仍是自己公公婆婆的名字,按照继承法及有关拆迁政策,危旧房拆迁后,她的婆婆将首先分得40个平方米,然后剩余的40个平方米由丈夫的5个兄弟弟妹来平均分配,大家算算,她可以分到多少呢?

  故事三:刘千(化名)曾经被劳教过,在劳教之前因为生活困难将自己20平方米的住房,卖出10个平方米,这办有产权证。但由于剩余的10个平方米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去办产权证,这次刘千劳教出来,发现自己的房子将要被拆迁改造时发现,没有产权证将不会被补偿,自己将失去自己的家,他将流离失所?

  对于这三位故事的主人翁的命运,我还是很在意的,我就问这位主任的结果,他说最后结果还不是很清楚。他认为除了刘千的事情通过查原来的相关的证据,应该可以解决掉。但另两位的事情由于是法律法规政策的限制,恐怕就是无能为力了。现在张兴就成为片区危旧房的“钉子户”了,很同情她,但无力帮她。这就是真实的拆迁情况。

  我一直觉得地方政府改善人居环境,修建城市公益设施,是一个惠民之举,但不可否认拆迁阻力和难度非常之大。这说明政府要真正为民办好事、办实事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由于一些政策原因,我们又必须承认,政府拆迁的难度和阻力和那些因为自己的旧房将要拆迁就会导致无家可归,可能就此失去安居之所来说居民来说,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我以为以人为本,不是口号,而且要实实在在的行动。这三件故事表明,政府在拆迁中不但要考虑法律法规,更要从细节上去关心拆迁居民的实际诉求,他们不是不搬,你总要提供一个安身之所啊,我想其实没有人愿意当“钉子户”,他们可能也是白天硬挺,晚上落泪吧。

  以人为本,政府可以真正做到,就善莫大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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