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榄核镇纪委书记梁惠明,因醉酒驾车昨天被行政拘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表示要把自己当作典型,劝人不再醉驾。在整个采访问答中,梁惠明没有刻意的躲避,没有习惯的搪塞,很坦率地面对记者,面对自身的过错。记者感慨,梁惠明并不是那种盛气凌人的官,也没有夸夸其谈的表现。据称,即使在醉态之下,他依旧很有礼貌地向交警说“不好意思”及“谢谢”。执勤的交警也说:“他不算个坏人,只是算一个倒霉蛋,撞在枪口上了。”(2009年08月24日 生活新报)
从报道来看,这家媒体对这位醉驾书记是比较同情的,理由有二:很有礼貌;撞在枪口。言外之意,就是这位书记醉驾后不是“武疯子”,不打骂人民群众和公安干警,这就很不错了,其次,就是醉个驾,还没有“撞飞”群众。但这一点我认为不重要,重要的是第二点:这位书记醉驾了,被拦了,而且被媒体曝光了,这才是“最倒霉”的。我想如果没有当天“现场实录”,他要当“负面典型”?我认为这是一种自嘲式的调侃,不必当真。
醉驾在近几个月造成的死伤人数都是全国闻名,家喻户晓的。醉驾的关键在于醉驾司机“酒多胆大”,可以将40码的汽车开上140码,随便撞死几人,自己仍然可以呼呼大睡,这种扰乱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事情都是应该严惩的,这和这位醉驾人平时工作、态度没有任何关系,醉驾就醉驾了,哪有这么多废话?是不是平时工作好、态度好(中国人最看重这个)就一好百好?
至于这位书记声称要当“劝阻醉驾”的典型,我不看好,撞死那么多人的醉驾、飙车的人造成全国那么大轰动的当事人都没有当成“典型”(从接二连三的醉驾撞人中可以看出,我在想这些醉驾的人是不是一天不看书、不读报,一天都在醉酒中?),他恐怕“资格”还不够。虽然这位书记很有诚意的要求当“典型”,但说服力不够,无非是一中自我的开脱之词。
这位书记要求当反面典型,让我想起了那些贪官污吏住进牢房后,这些人长期给还未“住进来”的干部官员上“廉政课”的荒唐事件,以身说法?我看不出有什么资格“以身说法”,贪够了、玩够了,住进班房想起“廉政”了,还要给别人说“廉政”,脸不脸红啊?
中国人拥有灿烂的历史文化,但中国人是一个比较健忘的民族,是一个比较“折腾”的民族,对于醉驾,我以为就是当时大家痛斥、谴责,过一段时间就淡忘了,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还不是照样喝酒醉驾,撞死几人摆起?在这个层面上,谁都当不了典型,包括成都那位被判死刑那位。
醉驾书记,酒醒了还是干好本职工作吧,有时醉酒、醉驾就是你工作的一部分,现在不要急着表态,万一下次,你因为工作,因为工作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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