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武侠》,思武侠,反武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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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血溅鸳鸯楼,杀的是张都监全家“男女老少一个不留”,但自《水浒》六百多年来,武松一直是中国人心目中的侠义英雄,而并非依照这部电影《武侠》中金诚武(饰徐百九)的观点来看,是一个双手沾满血案的杀人犯。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法律最多是个“小三儿”的地位,排列在它之前的是“人情”,而至高无上的却是“道德教条”。皇权和父权为什么可以那样霸道?——因为有“三纲五常”。别说犯欺君之罪可以灭九族,就是一个龙颜不悦,便能置人于死地。视生命如草芥的价值观至今不绝。
而西方世界在对星空和道德律的敬畏与思辩之后,形成了人文主义、法治精神、民主体制和科学思想。相对照的是即便在21世纪的华人世界中,武侠小说和功夫片所描画的虚幻世界和它们所承载的真实的价格观,仍然在大行其道,为人们乐此不疲。所以,陈可辛这部一点也不hold人,直白如水的电影片名,十分昭彰地彪示他的哲学气质和反思意味:它借《武侠》,思武侠,反武侠。
片中王羽饰演的七十二地煞教主和金城武饰演的捕快是两个不折不扣的隐喻。王羽代表着(父君)权力、暴虐、复仇,而戴着眼镜的捕快金城武,显然有着西方教育的背景,分析案情还原现场用的是科学方法,不寻求“好人”,孜孜于“真相”,偏执于“程序”的做法,都体现了西方式的“程序正义”的法律精神。这部电影充满了对这两种截然不同的价值观和方法论的冲突的展现,可以说,这种冲突的展现构成的电影的叙事核心。
我想,中国观众是讨厌徐百九这个人物的。他不承认有什么“好人”,做人不懂变通,不识实务,只寻求真相。试想,如果没有徐百九对真相的执拗,唐龙(甄子丹)就会一直是好村民刘金喜,他见义勇为的模范事迹会被乡里传诵,他与阿玉(汤唯)就能够童话(田园)般地“从此永远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如果徐百九肯对“好人”网开一面,懂得难得糊涂,不去千方百计去拿“逮捕令”,就不会惊到告密者,引来黑教会对唐龙及家人和村民的围堵和烧杀。
金诚武通过少年犯的案例证明“法不外人情”、“法外开恩”并不能带来社会的正义和公平,他相信只有法治才能做到。但电影悲剧并邪恶的结局却反证了他,而徐百九岳丈的悲剧说明,中国人遇事第一想到的是人情(徇私),然后就是颜面。对错不重要,正义不重要,公平不重要,生命也不重要。所以,徐百九的岳丈的行为和思维逻辑是,“你是我的亲人,你不放我一马,令我颜面扫地,我就去死。”——生命是不值得敬畏和尊重的,卖假药误人性命与夺自己的性命同样轻而易举。
影片中,对这种冲突的呈现和对传统价值观的反思比比皆是。武侠只是一个瓶子和载体,陈可辛关注的是里面装着什么样的东西。李连杰用它的《霍元甲》吹嘘什么侠之大者之类的“武是止戈”——太扯淡了,戈的腰上还别着一把刀呢。以如此的牵强附会,武的意思应当是“不可放下屠刀”。陈可辛从《投名状》至《武侠》都在揭露传统中、人性中的那些恶的东西。“武”就是暴力和杀伐,而所谓“侠”就是法外江湖,假正义之名夺人性命。只管“大胆假设”,不必“小心求证”,手起刀落才是行侠的痛快。“行侠”者自己就是生死判官,正义不需要程序和证据,信手拈来的道德教条,都是悬于人命之上的“正义”之剑。
这是一个怪圈,人情和道德高于法治,所以,枉法者众。中国人从一开始就不相信法治是通向正义的唯一可靠途径,大家相信“江湖正义”甚于“江山正义”。江湖中势不两立的“三十六天罡”和“七十二地煞”都有自己的道德律令,杀起人来都同样振振有词,正义得紧。“七十二地煞”制造灭门案的时候,他们的正义就是为被屠戮的80万同族复仇。
所以,“二当家”唐龙逃离“七十二地煞”,就是要逃离江湖,逃离屠杀,也就是逃离各执一词的“正义”。如果所谓“武侠”就是假正义之名而杀人,那么,唐龙逃离的是血腥的正义,而且选择了温弱的和平。
电影《武侠》显然嘲弄了这种“江湖正义”的虚妄,但更让人心惊的是“文明的冲突”所带来的困境:金诚武所执着于的西方法治精神,并没有带来正义之果,相反,他的“多事”只是给和平的山村带来了无端的杀戮。“杀人魔头”唐龙没有按法律程序伏法,只是更多无辜的人被卷进了江湖的仇杀。
徐百九的同僚质问他说:“你不就是想让唐龙死吗?”以中国人的观点,死于伏法和死于黑社会火并是没有区别的。这种实用主义思维,只求结果,不讲程序,不管过程,同样,也不择手段。
借《武侠》,思武侠,反武侠。中国人所津津乐道、迷幻其中的“武侠”,却原来是经不起推敲,无以公断,假正义之名的暴虐和杀戮。金诚武所秉持的法制精神和程序正义,则在这片土地上水土不服,甚至带来更坏的结果。
《武侠》揭开了“武侠”美名下的暴虐疮疤。我们曾那样赞颂武侠,渲泄的是复仇的痛快,不懂的是宽恕所能带来的和平和心灵的宁静。以牙还牙和不择手段的道德观成为我们从“江湖正义”走向“法治正义”的价值屏障。比之于“武侠”的虚妄,那是一种更深的悲凉。(倍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