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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的“滞婚”源于社会的“断裂”

(2010-05-13 00:05:23)
标签:

户籍改革

杂谈

分类: 杂文时评

集体户口的“滞婚”源于社会的“断裂”
盛大林

 

由于结婚后必须迁出人才市场集体户口,广州市数以万计的人逐渐成为潜在的“滞婚”。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和计划生育部门表示,他们并没有出台“集体户口不允许结婚”的规定。专家分析认为,集体户口不允许结婚的直接原因是户籍管理与计划生育管理捆绑在一起。根据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超生)要对个人户口所在单位问责。(据5月12日《广州日报》)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但广州数以万计的情侣却因为户籍而不能成为合法的夫妻。这听起来很荒谬,但却是真实的存在,而且这并非广州所独有——其他的很多大城市,可能都存在这种情况。

 

虽然结婚后必须迁走户口源于人才市场与落户者之间签署的“保证书”,但我们却无法责备人才市场,因为落户者实在没有理由让代理落户的人才市场为他们承担计划生育方面的责任,何况“保证书”还是双方自愿签署的。我们也不应该因此而把矛头指向计划生育政策,因为计生政策本身与“滞婚”之间并不存在因果关系。之所以产生集体户口结婚难的问题,是因为计生与户籍被捆在了一起——如果户口所在单位不用为超生负责,“滞婚”问题自然就不存在了。令人费解的是:是否超生完全是个人的事儿,并不是户口所在的单位所能掌控的;谁超生了,应该依法去找他本人收取社会抚养费嘛,为什么要拿户口所在的单位是问呢?城市个体户或自由职业者的户口都在自家的户口簿上,他们也没有什么“单位”,这些人超生是怎么办的,就怎么去处理集体户口上的超生者,为什么不呢?

 

户籍本是一种登记制度,是便于管理的一种手段。但在中国,它却被捆绑了很多东西。除了计划生育之外,还有很多的社会福利都是与户籍挂钩的,比如高考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拥有所在城市的户口、养老等社会保险依城乡户籍被分为了两类……户籍一动,捆在它身上的东西都要动,牵一发而动全身;由于背负的东西太负,户籍的流动非常困难——这也正是户籍制度改革举步维艰的根本原因。

 

现在的户籍就像是一只“蝜蝂”,再不“减负”,就会被压死。户籍若要恢复流动性,户籍管理制度要改革, 必须去掉附加在户籍身上的各种负担。这个道理,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及其政府并非不懂,只不过“知易行难”。试想:如果各种福利制度不与户籍捆绑,而是以实际居住地为准,或者户籍可以自由迁延,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呢?肯定是全国各地的人口像潮水一样涌向北京上海等城市,因为那里的公共福利好,因为那里考大学非常容易……这显然是京沪等大城市都不能承受的,也不符合人口合理分布的要求。

 

为什么要用一道“堤坝”来防止人口的大流动呢?因为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差距太大了。“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不设“堤坝”就可能一泄千里。户籍就是这一“堤坝”的化身,或者说是制度上的体现。

 

集体户口的“滞婚”,是因为户籍的“滞改”;户籍制度的“滞改”,是源于社会的“断裂”。要解决这些问题,唯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地区发展……等到社会的构成和人口的流动达到自然的平衡,目前户籍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自然也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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