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操”字没有侮辱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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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操”字没有侮辱之义?
盛大林


5月13日,广东省高院以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为由将潮州男子陈书伟的申诉书退回,此前陈书伟连续投递了带“操”字诉状,并因此被拘留了15天。在要求撤销拘留决定书的申诉书中,陈书伟认为,《现代汉语词典》对“操”字的解释有8个,没有一个意思是侮辱的意思。 “操”字即使属于谩骂和人身攻击之词,充其量是针对中级法院而不是针对某个审判员,故“操”字不构成对区法院工作人员的侮辱。(据5月14日《京华时报》)
这个“操”字引发的公案已经沸沸扬扬了好几天了。几天来,陈书伟先生得到了舆论的普遍支持,他也越发显出了“得理不饶人”的架式。
对陈书伟先生几年来一直坚持“公益诉讼”,我是满怀敬意的。我也认为,法院此前对他起诉电信公司的判决有失公平。但对他把“操”字写进诉状并坚称此举正当,我一直不以为然。
“操”是很多人的口头禅,谁都知道这是一个非常粗俗的字。为了证明自己没有侮辱法院工作人员的意思,陈书伟搬出了《现代汉语词典》,说其中的8个解释都没有侮辱的意思。媒体甚至把词典中关于“操”的页面影印出来,以证明此言不虚。
“操”字真的没有侮辱之义吗?我翻开手边的《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增补本)》,在第123页找到了“操”,这个注音为“cāo”的字确实有8种解释,而且确实都没有侮辱之意,但在8种解释之后还有一则补充,即“另见126页cào”。在后面这个词条的解释里,“操”字的释义只有两个字,即“同‘肏’”,而“操”的上面就是这个“肏”字,其意是“骂人用的下流话,指男子的性交动作。”我不知道陈书伟查阅的《现代汉语词典》是哪个年代的,也不明白记者和编辑以及很多评论者为什么都不愿意亲自查对一下。
当然,陈书伟又说了:“即使属于谩骂和人身攻击之词,充其量是针对中级法院而不是针对某个审判员。”陈书伟显然认为只要不是针对具体审判员的就没有问题,而我觉得恰恰相反。在我看来,谩骂法院比侮辱法官更加严重。在很多国家,“藐视法庭”都是有罪的,而“谩骂法院”难道不比“藐视法庭”更恶劣吗?
我绝不是为某一个法院或法官辩护,而只是觉得司法的权威性和神圣性必须维护,因为这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如果觉得某个法院的判决有问题,你可以在司法程序之外批评质疑、嬉笑怒骂,因为公民都拥有言论的自由,且法院也没有什么名誉权。但既然选择了司法途径,或者走上了法庭,那就应该尊重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作为起讼者,陈书伟也应该想一想:你是来发泄情绪的,还是来寻求公正的?你还信不信仰法律,相不相信法院?如果不信仰法律、不相信法院,你还打什么官司呢?
诉讼是一条庄严之路,法庭是一个严肃的地方,而把明显下流的字词写进诉状,显然带有娱乐化的倾向。这种亵玩司法的做法,是必须加以抵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