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段睡眠法”:应从“人权”的高度看待“减负”!
(2009-04-30 00: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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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杂文时评 |
“三段睡眠法”:应从“人权”的高度看待“减负”!
盛大林
放学后大约下午6点到家,到家之后啥也不干倒头就睡,第一觉睡到吃晚饭的时候,晚饭后写作业;夜里11点左右睡第二觉,大概夜里1点,他家的闹钟会铃声大作,这时小金会再次起床复习和预习功课;大约到凌晨3点小金开始睡第三觉,到了早晨5点,小金一夜的睡眠结束,新一天的学习生活就从这时开始了。这是北京市朝阳区的高二学生小金发明的“三段睡眠法”,常用于模块考试之前或者作业特别多的“非常时期”。一位对9名中学生的调查表明,他们每天的睡眠时间在5.5个小时到7个小时之间。(据4月29日《中国青年报》)
常识告诉我们,未成年人的睡眠时间应在8个小时以上,而现在的孩子每天只能睡6个小时左右。为了提高睡眠的效率,孩子们竟然被逼“发明”出了“三段睡眠法”。深更半夜,熟睡之中,要被闹钟吵醒,还要起床做功课——这是什么滋味?我简直不敢想像!
“减负”!“减负”!报道的核心思想是呼吁减轻孩子的课业负担,网友的留言也大都是为孩子叫苦叫累。的确,上学的孩子们太累了、太苦了、太可怜了!打破应试教育的魔咒、减轻孩子的课业负担,不仅理所应当,而且刻不容缓!可是,这仅仅是“减负”问题吗?仅仅是一个教育问题吗?
休息权是人生存的基本需要,也是人发展的基本需要,它的内容和保护方法具有不可替代的性质。因此,休息权是一项基本人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休息权已为国际人权法案和我国的宪法所肯定。能否得到足够的休息,直接关系到孩子的身体发育和健康成长。如果说成年人的休息权是必须得到保证的,那么未成年人的休息权更应该得到充分保障。
近年来,我国在人权保障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公民的生存权、发展权、表达权等基本人权都得到了进一步的保障。但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政府以及大多数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公民或成年人的身上,似乎还不是公民的未成年孩子就没有人权或者无须保障。其实,应该优先保障的恰恰是孩子的人权,因为孩子作为一个“人”还没有长成,他们比成年人更容易受到伤害。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国家的未来,更重要的,孩子都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因此,我们不能仅仅从教育的角度来讨论如何减轻课业负担,而是应该从“人权”的高度来看待“减负”。半个月前(4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指出,国家将采取措施,进一步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益。我们期待,有关方面能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从而保障孩子的人权。
救救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