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有权给雇员50万元年薪吗?
(2008-12-05 0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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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政府高级雇员杂谈 |
分类: 杂文时评 |
雇员有权给雇员50万元年薪吗?
盛大林
湖南省郴州市政府日前决定,面向国内外招聘高级雇员。其中金融证券、城乡规划、产业项目营运各1名。聘任到市政府副秘书长的职位并到相应单位兼任副职,分别负责相关工作。招聘到的雇员实行年薪制,年薪标准为50万元并视业绩另给予精神与物资奖励。(据中新网12月3日)
一个地级市的政府副秘书长,年薪竟然高达50万元!如果再加上职位必然带来的灰色收入,那就更有吸引力了。
我们不必去怀疑郴州市的求贤之意,但这样的求贤方式确实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从郴州市政府网站上查知,该市政府共有8名副秘书长,另外还有5名办公室副主任或相当的职位。这些干部将与招考的3名副秘书长从事相当的工作,但他们一年的工资收入可能还不到50万元的1/10,这公平吗?要论贡献,这3名副秘书长难道比市委书记和市长还大吗?此其一。
其二,合法性问题。作为领导干部,政府副秘书长一般都是公务员。此次招考的公告专门规定,“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体检也“参照公务员考录的体检标准进行”。《公务员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而这三名副秘书长的工资却游离于“统一”的标准之外,而且大大高于统一的标准。
也许,这三名副秘书长并不纳入公务员的编制之内,让非公务员担任政府领导职务可以算是一种“特事特办”。实际上,“高级雇员”这个称呼本身就带有“创新”的意味。但问题是,郴州市政府有权雇用如此高薪的雇员吗?
郴州市的决策者们必须明白:包括党政领导在内的所有公务员也都是雇员,而人民才是这个国家的主人。全国人大制定《公务员法》就是代表人民对所有公务员的选拔、奖惩及其薪酬作出规定,这样的法律制度是不能随便突破的。
当然,在社会转型期,在国家鼓励创新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作一些尝试也是可以的。但“50万年薪招考高级雇员”这样的石破天惊之举,至少也应该通过当地人大的审议,毕竟这天价的薪酬要由郴州的纳税人埋单。
事实上,地方政府招考高级雇员已经不是第一遭了。在此之前,深圳等地早就尝试过。效果究竟如何,尚无权威评估。但这种超出法律之外的政府行为,切不可太随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