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事件:受伤群众数量为何一直“不详”?
(2008-11-24 00: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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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事件杂谈 |
分类: 杂文时评 |
陇南事件:受伤群众数量为何一直“不详”?
盛大林
11月17日,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30多名拆迁户集体到位于武都区新市街的陇南市委上访,导致上千人聚集。当晚,发生冲击市委大院事件。18日,事态进一步升级,约有1000人冲进市委后院,手持铁锨、棍棒、砖头、石块等攻击武警和民警,并砸毁车辆和办公设施。据统计,此次事件共砸烧房屋110间、车辆22辆,市委大院各单位办公设施及其他损失(不含房屋及车辆损失)500余万元;69名武警、2名民警和3名记者被打伤,其中11人住院治疗。目前,受伤群众数量仍然不详。(据11月23日《瞭望》)
陇南市委书记王义称,这起事件的“后果极为严重,教训十分深刻”。那么,王义总结出了哪些“教训”呢?报道中没有进一步的说法。不过,有几个方面的教训确实比较明显——
事发前,陇南市委市政府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重视不够、措施不力。“11·17”事件发生的原因是武都区部分干部群众,特别是拆迁户担心行政中心搬迁后,其利益受损。早在今年3月,当地已经开始有陇南市委、市政府要搬迁到成县的传言,引起大量拆迁户先后2次到市委上访。陇南市委、市政府通过电视等进行了澄清。9月以后,当地再次出现搬迁传言,一些拆迁户开始陆续到市委市政府询问情况,显然没有得到满意的说法。事发后,陇南市委市政府一再强调,搬迁只是在“酝酿”之中,并没有定下来。可是,“未定”就不应该给群众说法吗?不是的。像行政中心搬迁这么重大而且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只要有了动议,就应该让群众知情并参与,在酝酿的方案中也应该有“如果搬迁将如何善后”的内容。尤其是在群众接连发生群体上访之后,市委市政府绝不应该只是“澄清”——“瞒”的结果只能是传言更甚。
事发时,陇南市主要领导对危机的处理也不够灵活,错失了避免事态升级的机会。拆迁户集体上访并冲击市委机关的过程中,市委书记王义于17日上午和晚上先后两次表示愿意亲自接访并呼吁群众派出代表参加,但都遭到了群众的拒绝。上访群众表示,他们人人都是代表,要求一起同市委书记见面,拒绝选代表进行会面。如果会面得以进行,局势肯定能得到极大的缓解,至少事态不会进一步升级。上访的群众本来并不多,只有30多人,而且他们确实都是拆迁户的“代表”;再者,群情激愤、一片混乱之中也确实难以进行“选举”;更何况,这也不是一个原则性问题,王义书记为什么非要一再坚持与“代表”会面呢?
事发后,陇南市委市政府仍然不愿意从自身查找原因,而是一味地强调事件的发生是因为“别有用心者的煽动”,甚至说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群体性事件”。也许确实存在“别有用心者”,但责任都在这些人身上吗?群众为什么愿意上几个“别有用心者”的当,却听不进市委市政府的“澄清”及劝说?记者在冲突现场看到:有数百名年轻人在最前面向武警投掷砖头和石块,有一部分十四五岁学生模样的人和妇女则从附近工地上搬运砖头——连妇女儿童都“上阵”了——难道他们也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吗?
尤其让人心痛的是“受伤群众数量仍然不详”。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官方就公布了受伤警察和记者的人数,在此后的每一次通报和报道中,官方都要强调警察受伤及财产损失的情况。然而,五六天时间过去了,受伤群众的数量却“仍然不详”——这是为什么?难道官方只统计受伤警察的人数而不管受伤群众的死活?在受伤的群众中有没有、有多少妇女和儿童?不难想像,受伤的群众可能大都涉嫌违法甚至犯罪,但即使是罪大恶极的嫌犯,也应该先行疗伤。党委政府及其干部的心中如果真的装有群众,至少应该知道有多少群众受了伤吧!
从瓮安到孟连,今年各地接连发生了不少群体体事件。但不论是哪起事件,起因都与“漠视”群众有关——陇南事件显然也不会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