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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黑名单”可以剥夺“就医权”?

(2008-11-07 11:39:22)
标签:

高敬德

黑名单

杂谈

分类: 杂文时评

什么“黑名单”可以剥夺“就医权”?
盛大林

 

在江浙沪一带打了4年假药的高敬德没想到在南京“被人下了黑手”,不但遭到不明身份人士殴打,而且到多家医院就诊遭到拒绝,医院声称他已在卫生局下发的“黑名单”上,有的称他是疑似肺结核病人,有的称他是敲诈勒索的通缉犯,南京的医院都不会接收他就诊。一家医院的一名工作人员称,“南京卫生局已经发了黑名单,所有医院不给他看,他闹得太厉害了”。 (据11月6日《中国青年报》)

 

在大约1000年前的中世纪,英国的牛津和剑桥大学将不端行为学生的姓名及行为列案记录在黑皮书上,谁的名字上了黑皮书,即使不是终生臭名昭著,也会使人在相当时间内名誉扫地,这就是“黑名单”的起源。此后,衍生出了各种各样的“黑名单”,比如失信黑名单、赖账黑名单等等。但我还从来没有听说过“接诊黑名单”。

 

有什么理由能将一名伤病患者列入“黑名单”呢?

 

有人说高敬德是“疑似肺结核病人”。可高敬德说,他根本就没有肺结核病。如果高敬德确实患有此病,那么医院更应该马上接诊,而不能让他再回到社会,因为肺结核具有很高的传染性。在去多家医院被拒诊的过程中,很多医务人员与高敬德进行了近距离接触,但没有任何人采取防护措施——如果他们真认为高是“疑似肺结核病人”,他们还会这么做吗?

 

有人说高敬德是“敲诈勒索的通缉犯”。且不说这种说法显然不符合事实,即使他真是通缉犯,医院就可以拒绝接诊吗?显然不能。医疗关心的应该是患者的伤病,而不是他的身份。即使是恶贯满盈的魔头身负重伤来投医,医生也应该先给他疗伤治病。

 

其实,上述两条理由显然都不成立。那名医院工作人员已经说得很明白了,高敬德被列入“黑名单”是因为“他闹得太厉害了”!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孔夫人说“有教无类”,从医者更应该讲“有医无类”,即不管什么样的患者,医生都应该加以治疗。然而,南京的医院竟然将“多处软组织受伤”的患者拒之门外,甚至有卫生部门列出了所谓的“黑名单”。这种剥夺就医权的行为,是对医疗行业底线的挑战;甚至可以说,这是有医史以来最大的丑闻。如果要列“黑名单”,那么最应该被列入医疗行业“黑名单”的就是这些拒患者于门外的人,因为他们根本就不配做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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