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长跑运动”只是个“献礼工程”
(2008-10-06 00: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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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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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长跑运动”只是个“献礼工程”
盛大林
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联合开展的“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将于10月26日正式启动。在10月26日至明年4月30日的半年时间里,全国学生将坚持每天长跑。每天长跑距离(参考)基数为:小学生1000米,初中生1500米,高中生、高校学生2000米。学校各单位、班级要做好每日长跑活动情况记录,在冬季长跑活动结束时,统计每个学生冬季长跑的总里程。冬季长跑总里程以60公里为基数,象征新中国成立60周年。(据10月5日《扬子晚报》)
北京奥运刚刚结束,体育热潮还在持续。在应试教育的大环境下,我国的学生尤其是中小学生缺乏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较弱的情况相当普遍。在这种情况下,在学生中开展长跑等体育活动确实很有必要。不过,看了活动的规定,再考虑各学校及学生的实际情况,我却产生了很多疑问——
首先,师生们会有“每天长跑”的积极性吗?谁来监督活动的安排真正执行?分数是学生的命根,应试是学习的目标,而升学考试(主要是高考)是不考体育的。每日长跑本身就是一项艰苦的任务,需要顽强的意志力才能坚持,如果这种吃苦还要影响考试和升学,那么不仅学生不愿意,恐怕老师和学校也不会积极。
退一步讲,即使学生都很愿意坚持每天长跑,学校有那么多运动的场地吗?近年来,学校体育资源匮乏的状况越来越严重,尤其是城市的中小学校,学生人数快速增长,体育设施却原地踏步,人均体育资源甚至出现负增长。教室里上课可以加塞,跑步锻炼却不能太拥挤。2005年11月,山西省沁源县二中近千名学生在学校附近的公路上早操,结果发生了特大交通事故,21名师生被撞身亡。为了保障安全,文件专门要求“特别是不要在有机动车行驶的公路上组织学生长跑”,可是,不上马路,能去哪里呢?
说到这里,不由得让人联想起近两年屡屡见诸报端的操场被占事件。比如,2006年11月,海口市沿江五路海口安置小区内海天学校的学生操场被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拆毁,导致1628名学生下课后只能呆在楼道里休息;前不久,河南省沈丘县二高的操场被县政府卖给了房地产开发商,在全校师生的强烈抗议下才得以“收回”;而洛阳市老城区敬事街小学的操场则被区教体局一名退休干部的独家小院占去了四分之一,而且一占就是十年,至今仍然被占……
开展体育运动,必须具备运动的条件。政府如果真的重视青少年学生的身体健康和体育锻炼,首先应该保障学校都有必要的体育场地及其相应设施。就目前的体育教育而言,首要的问题不是学生不喜欢体育、不愿意锻炼,而是政府各有关部门对体育教育一直不太重视。一方面,应试教育抑制了学生的体育需求;另一方面,政府及学校也没有给学生提供基本的体育条件。在很多官员的心目中,学校的体育是可有可无的——有了当然好,没有也无所谓。
也许有人要说,三部门联合开展长跑活动不正是“重视”学校体育的表现吗?应该承认,这里确实有“重视”的影子,但也必须看到它并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这场为期半年的“一阵风”式的活动,与其说是一次“体育工程”,毋宁说是一个“献礼工程”——尽管“60公里”与“60周年”之间的关系非常牵强,但为了“献礼”,二者还是被联系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