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既要“绿色”也要“民族”
(2008-08-13 00:5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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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民族品牌财经 |
分类: 杂文时评 |
政府采购既要“绿色”也要“民族”
盛大林
中国从今年开始全面实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对各级政府强制执行绿色采购。环保部和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调整政府绿色采购清单,增加了电脑、水龙头、太阳能热水器等5大类别。在此次出台的新清单中,大量民族品牌的产品此次进入清单之中。(据8月11日《新京报》)
我国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是去年12月出台的。此次发布的清单只是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调整。尽管如此,这份新清单还是让人眼前一亮,而“亮点”则是进入清单的那些民族品牌的产品。
说起来,民族品牌出现在政府采购的清单中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本国的政府买本国的商品,就像是父母总是先关心自己的孩子一样。然而,在现实的政府采购中,却有人“自己的孩子”拒之门外。比如,去年江苏省的有些部门在招标采购中央空调的时候,白字黑字地写着“品牌要求:合资、进口品牌”。在其他地方,政府采购拒绝民族品牌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以至于在近年的全国两会上都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呼吁改变这种状况。
实际上,我国也早有这方面的制度。比如《采购法》明文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进入本地区或者本行业政府采购市场的,责令限期改正”,“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那么,为什么有些地方在政府采购中还要求“原装进口”呢?质量以及“环保标准”也许是一个可以摆上桌面的理由。可是,民族品牌和国产商品的质量及其环保标准未必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就拿中央空调来说,国内的自主品牌已经达到了世界领先的水平,各个方面都不输于国外的同类产品,为什么也不能参与政府采购的竞争呢?
政府采购具有天然的政策导向功能。政府在宏观政策中力推的事情,在具体的行政行为理应带头践行。很难想像,政府一边在各种文件上强调“鼓励自主创新”,一边却在政府采购中拒绝“自主创新”的民族品牌和国产商品。实际上,政府采购优先购买民族品牌和国产商品也是一种国际惯例。在美国,政府采购中本国的产品必须达到90%。
“节能减排”是政府的政策目标,“自主创新”也是政府力推的目标,那么在政府在行使各种职能的时候就应该兼顾这两个方面的目标,哪一个方面都不能偏废。作为政府采购,一定要支持民族产业发展,在同等条件下,应该优先选择民族品牌。因此,政府采购清单不仅应该是“绿色”的,同时也应该是“民族”的。
应该说,以前的政府采购清单虽然“绿色”十足,但“民族”的成色明显不足。一些地方的政府采购公然拒绝民族品牌,不能说与这样的清单没有关系。好在中央政府职能部门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并在不断地完善政府采购清单。随着大量民族品牌明确列入清单之中,政府采购还能有什么理由对民族品牌或国产商品说“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