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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工程民主决策杂谈 |
分类: 杂文时评 |
重庆的惊天“大手笔”该由谁执掌?
盛大林
重庆市政府常务会议28日审议通过了《重庆“山水都市”旅游精品—“太阳”工程实施情况的汇报》。记者获悉,市政府决定实施的“太阳”工程,是指争取在两三年内,使全市旅游经济发展形成众星拱日、众星托月、日月同辉、繁星闪烁的格局。这项工程主要包括建20艘五星级豪华游轮,30家五星级旅游饭店以及40个精品旅游景区等内容。工程有望在2012年实现,累计投入1067亿元。(据4月29日《重庆晚报》)
一个多月前,预计投资300亿元的“中华文化标志城”一经公布,立即引起了全国舆论的普遍关注和强烈质疑。如果说文化城是山东放出的一颗“卫星”,那么这颗“卫星”在重庆的“太阳”面前显然是“小巫见大巫”。看着山城的这一轮繁星环绕的“太阳”,直让人目瞪口呆。
谁不想放“卫星”,谁不想造“太阳”?首要的问题是钱从哪里来。“太阳”工程是重庆市政府决定实施的,其投资应该主要来自政府投入。可是重庆有这样的财力吗?2007年,重庆市的GDP为4111.82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只有788.56亿元。也就是说,“太阳”工程要耗费重庆1年多的财政收入。可是,政府总不能把钱都花到旅游业上。说到这里,让人禁不住要问:重庆的教育支出占GDP的比例达到法定的标准了吗?重庆的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资金足额到位了吗?……如果没有,为什么要去打造如此豪华的“太阳”?
当然,“太阳”是一个地方性工程。只要当地的老百姓都宁愿节衣缩食也要造个“形象工程”,那也未尝不可。根据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就当地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当年,投资1千多亿元的三峡工程还通过了全国人大的审议。可问题是,重庆的这项工程征求过市民的意见吗?重庆的老百姓同意这样的“大兴土木”吗?报道说,“太阳”工程是“市政府决定实施”的,却没有听说提交重庆市人大审议或公开征求市民意见。
你放“卫星”,我造“太阳”。今日之中国,到处是奇迹,果然是“当惊世界殊”。不过,惊叹之余,不能不追问:在公共财政“向民生倾斜”的背景下,政府应该怎么花钱?在强调“民主决策”的今天,像“太阳”这样的惊天“大手笔”应该由谁来执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