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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杂文时评 |
“巡警枪案”关键证人王燕鸣失踪了吗?
盛大林
广东巡警枪杀珠江医院副主任医师尹方明案发生不久,与尹方明同车的目击者王燕鸣就被警方带走,至今已经超过60个小时。其家人强烈要求与他见面,但专案组人员称,他们不知道王燕鸣现在何处,因为他们只是负责专案组内一部分工作。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何靖则称,王燕鸣现在已不在警方处,而“在调查组”。而记者从相关方面获悉,王燕鸣目前在广州市检察院。(据11月16日《新京报》)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证人协助警方调查一般不能超过24小时。可截至记者发稿时,王燕鸣已经被带走60多个小时了。更诡异的是,办案各方连王燕鸣在什么地方都不透露。
所谓“专案组”,就是专门负责某个案子的临时机构。既然成立了专案组,那么与案件有关的所有事务都应该交给它负责。而“巡警枪案”的专案组竟然“只负责专案组内的一部分工作”。而此外还有一个“调查组”。按我的理解,“专案组”是警方成立的,而“调查组”是由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等联合组成的。如果是这样的话,“调查组”应该高于“专案组”。既然成立了“调查组”,那么“专案组”就不应该再存在。如今二“组”并存,职责如何划分呢?此一“怪”也。
更“怪”的是,办案各方都对王燕鸣的所在三缄其口,好像这个人失踪了一样。王燕鸣是由警方带走的,竟然不知道王的去处?如果知道,为什么不说呢?
王燕鸣是此案唯一的目击证人,他的证词至关重要。他本人以及尹方明的亲属都想见到他,媒体记者及全国的公众也都想听听他的叙述,而办案单位却把他“控制”了起来,甚至连在什么地方都不愿透露,这是为什么?是不是因为没有得到想要的供述而“不敢”让他露面呢?
想到这里,我不禁为王燕鸣的人身安全担起心来。我甚至产生了一种不祥的预感:王燕鸣会不会在调查组或专案组里突然“自杀”,或者突然精神“失常”呢?
但愿我的担心是多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