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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廉租房流转 |
分类: 杂文时评 |
“动态流转”机制是廉租房的生命
盛大林
目前,一场政策性出租房清退行动正在深圳市进行。按照规定,住着政府政策性出租房的公务员在分配新房或购买商品房后,应该退还政策性出租房。这种出租房的租赁价格普遍低于市场价格。一些租住的公务员在买房或重新分配了福利房后,或将其提供给亲戚居住,或加租后转手出租。据统计,自10月下旬开始清查公务员违规占用政策性廉租房以来,截至12日,已收回501套廉租房,还接到按要求应退房公务员的电话预约,准备退出301套。(据11月13日人民网)
廉租房是政府专门为低收入家庭准备的政策性住房(这里特指实物配租型廉租房,与租金补贴型廉租房无关)。它的产权属于政府,是不能转租的。如果租住家庭收入提高到一定程度或者租住户不再居住,应由政府收回或者租住者退回,然后再租给其他需要的贫困家庭。公务员的工资虽然不算太高,但肯定高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无论如何也不会低到廉住房租住的门槛之下。因此,公务员租住廉租房本来就够离谱的了。可是,竟然还有一些公务员把廉租房转租出去——难怪深圳市市长许宗衡听说后很是“震惊”,并提出了严厉的批评。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公务员觉悟不高是一个方面的原因。如果有相当的觉悟,他们就应该主动退回不再需要的廉租房,更不会违规转租。不过,觉悟从来都是靠不住的,保障性福利政策更不能建立在觉悟之上。要保证廉租房为真正需要的家庭享用,政府必须加强监管,而监管也不应该是像深圳市这种“运动式”的清退,而应该是建立起一套完善的长效机制。在这个机制中,有两个关键的环节:一是把好入口关,即严格审查,最大程度地减少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住进廉租房;二是动态的监控,即对租住者和申请者的家庭经济状况保持关注,定期进行核检。
事物总是处于发展变化之中,每个家庭的经济状况也不是一成不变的。穷人可能会变成富人,富人也可能会变成穷人。既然贫富状况是动态的,那么廉租房的租用也应该是动态的。深圳市让公务员享受廉租房虽然不妥,但其清退之举却也是一种动态的监控,是值得肯定的。
不过,深圳的此次清退只是针对公务员的,其对象并不包括非公务员身份的廉租房租户。那么,其他租户中有没有符合清退条件的?应该也有。但,很少听说哪个地方有退廉租房的。这固然与廉租房制度启动时间不长有关,但根本的原因恐怕还是各地政府都还没有充分意识到这个问题。大多数地方,即没有形成严密的制度,在运作中也没有严格执行。
“动态流转”是廉租房的生命。只有流动起来,廉租房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而如果固定了下来,廉租房的性质就发生了转变。实际上,政府之所以只租不卖,主要就是为了掌握廉租房的主动权,从而保证它的流动性。然而,各地政府在廉租房问题上,都存在着“重准入轻退出”的倾向。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倾向的危害将逐渐显现。
十七大报告提出“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这是党代会报告中第一次提及住房保障制度,也意味着廉租房已经成为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重心。目前,各地都在加大推行廉租房制度的力度。要把这一确保社会公平的重大民生问题实施好,必须首先建立起完善的制度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