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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调整,再多两日又何妨?

(2007-11-11 17:42:41)
标签:

法定节假日

黄金周

分类: 杂文时评
 节假日调整,再多两日又何妨?
盛大林

五一假期减为1天,清明、端午、中秋放假1天,春节假期从除夕开始,全年将有2个7天黄金周(春节、国庆节),5个3天小长假(元旦、清明、劳动节、端午和中秋)。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媒体上公布之后,受到了普遍的关注,也引起了广泛的争议。人们对清明等传统节日纳入法定节假日以及春节长假是除夕开始都完全赞成,但很多人对取消五一黄金周表示反对。网上调查显示,取消五一长假的反对者比赞成者还要多。

把清明等传统节日纳入法定节假日以及春节长假从除夕开始,既是对传统文化的尊重,也是对民意的尊重。近年来,舆论一直在作这样的呼吁。因此,在这个问题上早已取得共识。

而之所以把五一劳动节的法定节假日由原来的3天调整为1天,主要是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减少黄金周井喷式全民旅游对环境造成的破坏以及对交通带来的压力;二是为了给清明等传统节日匀出两天节假日。相比这下,后一种原因更直接,也更有刚性。所谓“调整”,也就是在“法定节假日10天”的总体框架下“劫富济贫”——此多必然彼少。即使如此,仍然不能满足传统节日的休假需要。所以,新方案还是有所突破,即把法定节假日总天数由原来的10天增加为11天。

反对取消五一黄金周的理由也是比较充分的。一方面,七天长假的减少将无法满足人们长途旅游、休闲及探亲的需要;另一方面,五一黄金周的取消势必使十一黄金周和春节长假更加拥挤。

当然,有关方面对此显然也是有考虑的,比如“带薪休假”制度的酝酿。“带薪年休假”制度,既可以满足人们长途旅游、休闲或探亲的需要,又可以将这种需求分散。这确实是个两全其美之策。但问题是,在劳资双方地位严重不对待以及廉价劳动力仍然是中国的比较优势的大环境下,“带薪休假”制度根本不可能惠及大多数劳动者。

取消五一长假,匀给传统节日,很多人不满意;如果保留所有黄金周,传统节日依然不放假,即保持原来的节假日安排,不满意的人肯定更多。既想要传统节日放假,又不想取消取消原来的长假,怎么办呢?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增加法定节假日的总天数——目前增加了一天,不够;那就再增加两天,如何?

依我看,法定节假日再增加两天是完全可以的。目前我国的节假日总天数只有111天,再增加三个传统节日,也就114天,这仍然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同时,增加两三天节假日也不会影响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说不定还能产生积极的效果,因为假日经济有利于第三产业的发展,而第三产业恰恰是我国经济结构中的弱项。

法定节假日是全民的福利,即使有一些负面影响也由全民来承担。只要绝大多数人同意,节假日再增两天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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