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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式“互动服务”该由谁来查?

(2007-08-08 02:15:36)
标签:

时事评论

信息产业部

增值服务

短信互动

分类: 杂文时评
 

欺诈式“互动服务”该由谁来查?
盛大林

 

信息产业部6日发出通知,全面清查基础电信企业和增值电信企业(SP)与广播、电视合作,开展的如解析姓名、测星运、占卜等信息服务,以杜绝虚假宣传、虚设中奖信息等诱骗用户使用信息服务的行为。 信息产业部要求,按照“谁收费谁负责”的原则,各基础电信企业在2007年8月31日前,将核查清理情况报信息产业部和当地通信管理局备案,未备案的业务一律停止。对存在问题的SP,立即关闭端口、停止接入;情节严重的,电信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 (据8月7日新华社电)

 

说是现场直播并让观众短信互动,实际上是录播,观众的短信当然都是白发了;节目最后公布了一串中奖手机号码,可那些号码或者不存在或者是工作人员亲朋好友的号码;题目极其简单、奖品极其诱人,但中奖的概率比彩票还要低,短信发到手软,得到的答复却永远是“您差一点就中奖了”……真假难辨、拒之也难,这种欺诈式或博彩式的电信互动服务,早已成为了一种社会公害。因此,信息产业部“全面清查”的消息一出,立即被各大网站置于头条等显著位置并受到了网民的追捧,实在情理之中。

 

其实,所谓“全面清查”直到目前还只是一个“通知”而已。“要求”能否落到实处?我认为,很可能是“雨过地皮湿”。

 

从技术上讲,清查那些欺诈式或博彩式的互动信息服务并不难。各家基础电信企业以及信息产业部门的工作人员也都是广播电视的听众或观众、也都是固定电话或手机的用户,因此,他们对情况也都很了解。只要他们愿意去查,易如反掌。可是,他们积极得起来吗?不错,那些所谓增值服务的大部分收入归于增值服务商或广播电视台,但每一笔增值服务中所包含的基础服务费却归基础电信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与增值服务商和广播电视台,即使没有合谋,至少也是利益共同体。如果那些增值服务都被清查掉,各基础电信公司也将蒙受直接的经济损失。这不是“自断财路”吗?

 

根据信息产业部的通知,清查分为“自查清理阶段”和“重点检查阶段”,被抽查出问题的将“严肃处理”。“自查”的结果不敢乐观;“抽查”的结果会怎样呢?电信行业仍然是政府垄断,几家电信企业都是国有性质的。也就是说,信息产业部与几家电信企业其实是“父与子”的关系。“老子查儿子”能查到什么程度?“老子打儿子”又能打多狠?不言而喻。说到底,信息产业部最后的“检查”仍然属于行业内部的“自查”。

 

其实,在这个问题上,电信企业的责任并不大,因为那些服务都是增值服务商或广播电视台提供的,电信企业只是出租了服务的平台而已。有人用菜刀杀了人,总不能去找卖菜刀的人算账。在增值服务问题上,基础电信企业最多只应该承担一点连带的责任。如果增值服务商或广播电视台提供的服务确有虚假宣传、欺诈诱骗之嫌,基础电信企业应该予以提醒,但最应该出手的还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公安部门。因为虚假广告、商业欺诈等都属于工商部门监管的范围;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则应由公安部门处理。

 

短信互动服务中存在的欺诈诱骗等问题也不是一天两天了,现在已经到了明目张胆、泛滥成灾的程度。就连信息产业部门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并开始“自查”了,然而,我们的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却一直袖手旁观,实在令人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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