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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大的笑话:政府没有国企的收益权?
盛大林
在国务院新闻办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当记者问他对周小川“国企应该向国家分红”的观点有何看法时,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回答说:“我很感谢周小川行长讲了我想讲的话。现在国资委最大的权没有落实,就是收益权。因为出资人最重要的权是收益权。”(据新华网12月22日报道)
我目瞪口呆。因为直到今天我才知道,国家竟然没有国企的收益权!
在此之前,我一直“想当然”地以为国有企业(包括国有控股企业)在依法纳税的同时,还要向国资委(政府代表国家,国资委代表国务院行使出资人职责)上交经营管理所需以外的利润,因为只有这样,才是符合逻辑的。
谁投资,谁收益,这应该是最基本的市场法则。作为企业及其经理人,有两项基本的义务:一是依法纳税,一是向老板上交利润。国企的真正“老板”是政府。国企的负责人必须明白:自己只是政府聘任的经理人,而不是出资人,有一定的经营自主权,但不等于有所有权和收益权。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政府之所以要承担“无限责任”的义务,就是因为它拥有国企最重要的权利。
还有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国企通常利用公共资源,甚至被赋予某种特权,比如垄断。这些资源和特权能给国企带来超额的利润。而为国家赚钱正是政府创办国企的重要目的之一。虽然国企缴纳了很多税款,但如果仅仅是纳税,那么在对国家的贡献上,国企与私营还有什么区别?
众所周知,近几年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所属的国企,利润年年大幅增长。中国社科院昨天发布的《经济蓝皮书》里就有这样的数字:今年上半年,具有行政垄断性质的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分别高达73.7%、65.5%和89.2%。就在这次记者会上,李荣融介绍说,今年央企上交的税额将达到5500亿元,而利润更将达到6000亿元。这些钱是属于国家的。除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生产经营所需再投入的资金外,其余的应该交给国家才对。然而,政府这一“最大的权”、“最重要的权”竟然没有落实!
当然,利润如果用在扩大再生产上,即规模扩大了、国企增值了,也相当于国家获得了“收益”。但并不是任何企业在任何时候都应该扩张,有时候可能还应该选择不扩张甚至收缩。作为老板,也不会把某家企业的利润始终都放在那家企业的自身扩张上。如果国企“增值”了,但国家一直收不到利润或红利,那么这种增值对国家或全民有什么实际意义呢?
利润没有都用在扩大规模上,又没有上交,那么,钱都花到哪里去了呢?只要不是瞎子,人们都能看到垄断国企的普遍现象,比如工资畸高、挥金如土——
“据审计署披露,国家电力公司4年前召开的一个内部人事干部会议,短短3天时间竟然挥霍了304万元,人均耗费2.4万元。事后又用假账掩盖了这一令人震惊的奢侈事实。
“据了解,国电湖北公司所属有一家三星级酒店梨园大酒店,但有关方面认为档次不够,最终决定在武汉一家五星级酒店召开。代表的住宿一人一间,标准是部门负责人住420元/天的高级单人间,单位负责人住750元/天的豪华单人间,分公司总经理住1500元/天的豪华套间。会议名副其实地开成了食宿标准高、接待规格高和礼品档次高的“三高”会议。
“此外,承办方华中公司还动用了在武汉的各种物质资源和社会关系资源提高会议规格。经常是高档车队随着警车呼啸而过,会议还特地从北京邀请到一家全国知名的歌舞团举行了两场专场演出,承办方为此支付的“会议费”达82万元。
“国电公司原总经理高严的住宿堪称“国宾待遇”。一方面,为了他中午有地方休息,会议专门为他在香格里拉大饭店安排了一套8000元/天的总统套房;另一方面,还在东湖宾馆花费6万元安排了一套特大套房,套房里的设施弃之不用,按高严的个人喜好和身材特征,专门订做了实木家具、床上用品甚至抽水马桶,另有两名保安、两名干警负责他的安全事务。”
仔细想想,也难怪,赚了那么多钱,不用上交又不能全装入自己的腰包,不变着法儿多花点儿,岂不是“傻瓜”?
不过,国企也并不是都能赢利。要是赔了,怎么办呢?一般都是这样:先在国有银行挂账,然后剥离不良资产——最终是国家来“埋单”。几大国有银行近年先后两次剥离的1.7万亿元不良资产,其中的大部分不就是国企的“功劳”吗?
赚钱了,是企业的;赔钱了,是国家的——靠,天下竟有这样的道理!
链接:
http://finance.sina.com.cn/g/20051222/11462220071.shtml
http://finance.sina.com.cn/g/20051222/11252220017.shtml
http://www.inventsky.net/invent_text/1121.asp
盛大林
在国务院新闻办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当记者问他对周小川“国企应该向国家分红”的观点有何看法时,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回答说:“我很感谢周小川行长讲了我想讲的话。现在国资委最大的权没有落实,就是收益权。因为出资人最重要的权是收益权。”(据新华网12月22日报道)
我目瞪口呆。因为直到今天我才知道,国家竟然没有国企的收益权!
在此之前,我一直“想当然”地以为国有企业(包括国有控股企业)在依法纳税的同时,还要向国资委(政府代表国家,国资委代表国务院行使出资人职责)上交经营管理所需以外的利润,因为只有这样,才是符合逻辑的。
谁投资,谁收益,这应该是最基本的市场法则。作为企业及其经理人,有两项基本的义务:一是依法纳税,一是向老板上交利润。国企的真正“老板”是政府。国企的负责人必须明白:自己只是政府聘任的经理人,而不是出资人,有一定的经营自主权,但不等于有所有权和收益权。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政府之所以要承担“无限责任”的义务,就是因为它拥有国企最重要的权利。
还有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国企通常利用公共资源,甚至被赋予某种特权,比如垄断。这些资源和特权能给国企带来超额的利润。而为国家赚钱正是政府创办国企的重要目的之一。虽然国企缴纳了很多税款,但如果仅仅是纳税,那么在对国家的贡献上,国企与私营还有什么区别?
众所周知,近几年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所属的国企,利润年年大幅增长。中国社科院昨天发布的《经济蓝皮书》里就有这样的数字:今年上半年,具有行政垄断性质的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分别高达73.7%、65.5%和89.2%。就在这次记者会上,李荣融介绍说,今年央企上交的税额将达到5500亿元,而利润更将达到6000亿元。这些钱是属于国家的。除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生产经营所需再投入的资金外,其余的应该交给国家才对。然而,政府这一“最大的权”、“最重要的权”竟然没有落实!
当然,利润如果用在扩大再生产上,即规模扩大了、国企增值了,也相当于国家获得了“收益”。但并不是任何企业在任何时候都应该扩张,有时候可能还应该选择不扩张甚至收缩。作为老板,也不会把某家企业的利润始终都放在那家企业的自身扩张上。如果国企“增值”了,但国家一直收不到利润或红利,那么这种增值对国家或全民有什么实际意义呢?
利润没有都用在扩大规模上,又没有上交,那么,钱都花到哪里去了呢?只要不是瞎子,人们都能看到垄断国企的普遍现象,比如工资畸高、挥金如土——
“据审计署披露,国家电力公司4年前召开的一个内部人事干部会议,短短3天时间竟然挥霍了304万元,人均耗费2.4万元。事后又用假账掩盖了这一令人震惊的奢侈事实。
“据了解,国电湖北公司所属有一家三星级酒店梨园大酒店,但有关方面认为档次不够,最终决定在武汉一家五星级酒店召开。代表的住宿一人一间,标准是部门负责人住420元/天的高级单人间,单位负责人住750元/天的豪华单人间,分公司总经理住1500元/天的豪华套间。会议名副其实地开成了食宿标准高、接待规格高和礼品档次高的“三高”会议。
“此外,承办方华中公司还动用了在武汉的各种物质资源和社会关系资源提高会议规格。经常是高档车队随着警车呼啸而过,会议还特地从北京邀请到一家全国知名的歌舞团举行了两场专场演出,承办方为此支付的“会议费”达82万元。
“国电公司原总经理高严的住宿堪称“国宾待遇”。一方面,为了他中午有地方休息,会议专门为他在香格里拉大饭店安排了一套8000元/天的总统套房;另一方面,还在东湖宾馆花费6万元安排了一套特大套房,套房里的设施弃之不用,按高严的个人喜好和身材特征,专门订做了实木家具、床上用品甚至抽水马桶,另有两名保安、两名干警负责他的安全事务。”
仔细想想,也难怪,赚了那么多钱,不用上交又不能全装入自己的腰包,不变着法儿多花点儿,岂不是“傻瓜”?
不过,国企也并不是都能赢利。要是赔了,怎么办呢?一般都是这样:先在国有银行挂账,然后剥离不良资产——最终是国家来“埋单”。几大国有银行近年先后两次剥离的1.7万亿元不良资产,其中的大部分不就是国企的“功劳”吗?
赚钱了,是企业的;赔钱了,是国家的——靠,天下竟有这样的道理!
链接:
http://finance.sina.com.cn/g/20051222/11462220071.shtml
http://finance.sina.com.cn/g/20051222/112522200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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