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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再让政府“经营”医院了!

(2005-12-14 13:18:06)
分类: 杂文时评
政府不能再“经营”医院了
盛大林

收费很低、主要为民工服务的杭州崇一医院自去年底成立以来大受民工欢迎。但开业第二天,西湖区卫生局就去检查。有民工实在没有钱到公立大医院看病,就把孩子抱到崇一医院,苦苦哀求院长赵华琼收治,但区卫生局却说崇一没有儿科,罚款1000元……有人向记者透露,距离崇一200米处有一家公立医院,崇一对它的经营构成了威胁。西湖区卫生局负责人承认那家医院找到了区卫生局,但他强调查处崇一是依据有关规定执行的。(12月14日《东方今报》刊载新华社报道)

西湖区卫生局“为难”崇一医院到底与那家公立医院有没有关系呢?这很难找到证据。但上述分析和怀疑是完全合乎逻辑的:第一,公立医院是卫生局“自己的孩子”,而且“孩子”找来了;第二,二者存在利益关系,因为公立医院要向卫生局上交部分利润。

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不但是“父子”关系,而且还是利益共同体,这是制度上的大忌。无数的事实证明,这种关系必然会导致“以公权谋私利”。然而,这种现象在我国的医疗卫生领域普遍存在。现在,几乎所有的大医院都还是国有的,寥寥几家私立医院也大都举步维艰、惨淡经营。这种垄断的格局,不仅导致了医疗资源的高度匮乏,而且为公立医院追逐利润提供了条件。为了利润的最大化,公立医院肆意抬高药品以及医疗服务的价格,随意延长住院时间,甚至承包科室、欺诈患者……于是,医疗服务价格扶摇直上,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愈演愈烈。

早在几年前,我国就开始推行医疗市场化为方向的改革。医疗市场化的首要之义本来应该是引入民间资本以打破国有垄断,让医疗主体多元化,同时放开医疗服务价格,从而在充分竞争中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服务价格。然而,在具体执行中,医疗市场化改革却被异化为“放开经营”公立医院。一方面,公立医院虽然都挂着“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牌子,在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名正言顺”且不遗余力地追求利润,却把搞好公共卫生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职能抛诸脑后;另一方面,卫生管理部门对民间资本的进入不仅不积极扶持,甚至百般为难——崇一医院的遭遇就是一个例子。

真正意义上的医疗市场化并不是简单地把所有的公立医院都推向市场,而是应该首先对现有的公立医院分门别类并各自进行角色转换。具体地说,就是要选择一小部分公立医院,让它们只履行公共卫生职能、只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这些医院真正“非营利”,收费极低甚至完全免费;同时把大部分公立医院完全推向市场,让它们与私立医院同样身份、平等竞争,对这些医院,卫生管理部门只提供服务和进行正常的市场监管,而不再当“婆婆”,更不能“分利”。实际上,这也正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

卫生部门为什么迟迟不愿下大力气打破医疗市场的国有垄断?主要就是因为它们也是公立医院的“经营者”,打破垄断会直接损害它们的部门利益。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能再让政府“经营”医疗了!


由头:http://www.jinbw.com.cn/jinbw/xwzx/zgxw/200512141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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